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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花园:西方禁忌食物的故事

 

   书名:恶魔花园——禁忌食物的故事

丛书名:知食分子系列

作者:[美] 斯图尔德•李•艾伦(Stewart Lee Allen) 著

陈小慰 朱天文 叶长缨 译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1月

内容简介:

饮食是生命的核心,也是人类本能的享乐。圣经用一个禁果的故事来定义所有的人性,从此,人类也在文化、宗教或政治上强力运用起这种理论,为我们所吃的东西添加情绪色彩,施以善恶判断,使饮食行为反映出深刻的心理影响与文化内涵。

本书囊括一系列与宗教、信仰、罪恶有关的食材故事,它是一部会让餐桌上的客人拍手称奇,食欲大开的作品。别开生面的趣事轶闻、带有一丝邪恶之气的幽默感,宗教、食物、哲学的绝妙搭配,让它显得与众不同。作者以圣经七宗罪(淫欲、饕餮、傲慢、懒惰、贪婪、亵渎、暴怒)分门别类,以睿智的笔触,介绍历史上曾经被各种民族与文化视为禁忌的美味,以及这些令人垂涎三尺的禁忌菜肴如何界定出世界上纷呈百态的文化。

作者简介:

斯图尔德•李•艾伦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除本书外,还著有《恶魔之杯》(The Devil's Cup),其首部短篇小说集曾在美、日获奖;并曾旅居加尔各答、巴黎、加德满都和悉尼,目前定居纽约布鲁克林。

【正文连载】

Part 1 淫欲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

——《创世记》,第三章8-12节

淫欲菜单

开胃酒

蓝色巧克力酒(制作方法见本章)

色拉

花园色拉

晚收的伊甸园苹果与无花果叶

佐以天堂香醋

凉菜

男人之果

清蒸海参冷却后拌桑比亚蛋黄酱

热菜

小金枪鱼肉酱

用番茄和罗勒草煨出的家常口味

甜点

杜巴利巧克力

路易十五掼奶油糕点

用左手吃

第一口

离开修道院时,天色依然漆黑一片。正是行将破晓时分,深蓝的夜空中夹杂着冻雨。脚下,海浪拍打着峭壁,左边小路尽处,圣山阿陀斯[1]隐约可见。

“好一个圣诞!”我咕哝了一句。总算和乔治两人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雨的洞穴。我递给他一块受潮的饼干。“今天是二十五号,对吧?”

“不错。”他回答。乔治是希腊人,我为了摆脱一位脾气坏得出奇的修道士的追赶,亡命奔跑时遇到的。“不过可千万别向这里的修道士祝圣诞节快乐!住在阿陀斯山上的人坚信一月份才是圣诞,他们不愿意听人提醒,自认为世上其他人都在错误的日子过圣诞。”

圣山阿陀斯海拔六千英尺,位于靠近希腊和土耳其边境一个半岛的顶端。圣山三面被爱琴海环绕,另一面则是荒无人迹的丛林。这里自11世纪起就是希腊东正教管辖的天下,禁止几乎任何外国影响和现代风气进入。巡逻的士兵对所有游客进行搜查。严格控制非希腊男性进入,至于雌性人类或动物,更是不得入内,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山上唯独居住的是数百个修道士,他们在沿峭壁而建的修道院里,过着一千二百年前其先人所过的生活——没有电灯,没有道路,没有汽车,不吃在基督教文献中缺乏专门记载的食物。在阿陀斯山上,就连时间也与外界不同,因为修道士遵循的是古罗马统率恺撒采用的儒略历,该历法与公元历法的不同之一是,它把耶稣诞生之日定为一月中旬而非十二月二十五日。这里的人们除了在农田里干体力活,其主要活动还包括诵经、祷告以及创作得到神启的著作。

这是一块远离外界、保存完好的中世纪欧洲净土,一个有助于寻找答案,了解苹果如何在伊甸园中生长起来的理想之地。《圣经•旧约》并未揭示这一被禁食的果子究竟为何物,此外,苹果何以被认定为罪恶之果也仍然是一个不解之谜。听说山那头的修道院里有位修道士对此有独到见解,我和乔治正准备爬山到那里去。

用完早餐,我和乔治继续往上走,翻过海边的峭壁,往山上爬去。这时,雨水已变成团团雪花,很快,四周便已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一串串红色的冬青果包在冰的外衣里,挂在光秃秃的枝头,十分耀眼。让人感觉仿佛走进圣诞节的童话故事中,如此完美、洁净、清纯,没有谎言和欺骗。可是,渐渐地,雪下得大起来,瞬间转为暴风雪,小路看不见了,树木看不见了,圣山也看不见了,眼前只见雪花漫天飞舞。紧接着,就连飘舞的雪花也梦幻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我的眼镜已被厚厚的冰雪包裹,大雪很快便深及膝盖,突然我的头撞到了什么东西,是乔治。他正一边用手抓着脸,一边嘶声大喊。过了好一阵子我才反应过来,他是说眼睛被冻住睁不开了。

我拢起五指,去掉他眼窝上的冰块。很显然,那天圣山不欢迎任何访客。于是,我们只好沿着来路往回走。不用说,两人完全迷失了方向,跌跌撞撞走了好一阵子,偶然间总算才发现了一座破旧不堪的房屋,烟囱正冒着袅袅轻烟。几分钟后,我们已坐在一个小煤炉旁取暖,两位爷爷辈的修道士把长长的胡须塞进了裤腰里,并对我们关心备至。他们是隐士,即所谓“上帝的宠儿”。隐士们往往拒绝舒适的修道院生活,独自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这两人因为年迈,无法独自生活而“成婚”,以求相互照顾。我从未见过如此可爱的一对。其中不太说话的那位为我们准备了饭菜,有生洋葱、面包和自酿雪利酒。听完乔治说明我们的来意后,另一位修道士拿出一个小小的红苹果。

他用希腊语说(乔治负责翻译),世上万物,无一不反映出造物主的意念:云彩的形状,树叶发出的声音,树枝上果实的各种味道。修道士用小刀切进苹果,指着刀子上斑斑点点青乳色的汁液,说:“来,尝尝。”我和乔治用手指沾了点放到舌尖。先是感觉一阵强烈的蜜甜,接着便是极度的酸涩,令人不由得卷起舌头。甜味是一种诱惑,会使人失信于上帝之言,乔治翻译道。这就是为什么在圣山阿陀斯,每次进餐时都要读《圣经》的缘故。这是为了让兄弟们不要沉迷于摆在面前的食物的享受。此外,巧克力之类的美食在这里也是禁止的。因此,苹果最初的甜味代表着诱惑的意念,其后的酸涩则意味着恶魔作祟。因为苦涩味代表毒药,而所有毒药在中世纪学者看来,都是出自恶魔之手。有人把苹果又甜又苦的味道视为形容夏娃受诱惑的直白譬喻;初尝的甜味代表毒蛇撒旦的“甜言蜜语”,而之后的酸涩则预示着人类被逐出天堂。

修道士切了薄薄的两小角苹果,递给我和乔治,说,你们看,苹果皮红红的,恰似女人的嘴唇。而果肉却是如此白嫩,就像人的牙齿和皮肤。他让我们咬上一口,真是又脆又香。随后他接着说,这也代表恶魔,因为多数果实成熟后都渐渐变软,而苹果却相反,变得越来越硬,法国学者文生•伯斐(Vincent de Beauvais)等炼金术士们称这种“非自然”的行为乃“一种大恶的符号……代表邪恶、冷酷以及令人迷乱的本性”。他接着把苹果垂直对半切开,指着果核说,看到了吗?苹果中心,包裹着夏娃。确实,从这个角度看,苹果核与女性生殖器有点相像。我内心对此不以为然,毕竟这不够令人信服。可修道士并没完,他拿出另一个苹果,横着一切两半,问:“看到星形了吗?”这么切,原来看着像女性阴道的果核此刻呈现出五角星的形状。五角形符号,是撒旦的象征,虽然只有分币大小,却真真切切。而五角形小小的凹洞里每颗种子周围的棕黑色果肉,突出了果核的形状,这一点更加令人望而生畏,至少对狂热的宗教信徒是如此。实际上,这只是含铁的化学物质与空气作用的结果,可看上去确实好像有人神奇地将撒旦烙进苹果的心脏。

中世纪著名神秘主义学家希德嘉•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

写道:“在果树中蕴藏着某些上帝的秘密,唯有幸福之人方能感知。”希德嘉说的是有关欧洲中世纪的科学原理,这一学科源自于柏拉图的信念,即尘世万物是“理念世界”中的真实存在投下的阴影。柏拉图提出这一设想时,只是抽象地泛泛而谈,但中世纪基督教徒却认为他所说的“理念世界”就是指他们的“天国”。因此他们推论,世间万物均为象征,都是上帝送来传达他的旨意的。牧师的工作好比采用荣格精神分析法的精神分析学家,他们负责阐释上帝隐藏的“信息”,并解释给愚昧无知的民众听。苹果诱人的红色,截然不同的口感,让人与女性产生联想的果核,更重要的是隐藏其中的五角星,所有这些,都被解释为符号,并由此认定它就是长在被禁的智慧之树上的果实。

修道士说完后哈哈大笑。但是,他接着又说,《圣经》并未明确说明罪恶之果为何物,是罗马天主教徒将其说成是苹果。希腊东正教只将这一禁果视为傲慢与肉欲的象征。他指着苹果说:“朋友,这些不过就是苹果而已,根据上帝的旨意,一分为四,每人一片。”他微笑着将苹果分给大家。

“吃吧。”

 

香甜诱人的外表

在圣山过圣诞节后有很多年,我一直对那位隐居修士说的话迷惑不解。他说,把苹果称为禁果是“罗马天主教皇的谎言”。我当然清楚,近千年来,希腊东正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一直是不共戴天的敌人。因此他的话完全有可能只是对夙敌的一种蓄意攻击。然而分析基督教出现以前的欧洲版图,还可能找到另一种解释。以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的边界为线,那时的欧洲大致可以分成两个群体。一个是在边界以南居住的肤色较深的地中海人种,他们对葡萄情有独钟,甚至可以说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这是因为用葡萄能酿成他们喜欢的、芳香醉人的葡萄酒。从信奉酒神狄俄尼索斯、追求享乐的异教徒到现代的罗马天主教徒,人人都把葡萄酒当做一种人神灵交的神秘酒类。另一个群体是在这个假想的边界以北居住的一群常被叫做“凯尔特人”的野蛮人。由于那里的气候不适合葡萄丰产,他们转而敬奉苹果,并且相信,他们的德鲁伊特教神甫在各类仪式典礼中使用了苹果酒,而不是葡萄酒。他们甚至把天堂乐土称为“阿瓦隆”(Avalon),即“苹果岛”之意,或许那里还有榨汁机吧!

后来,信奉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地中海人在他们的信仰中融入了基督教义,并建立了罗马天主教教派。同样,凯尔特人在他们的德鲁伊特信仰中融入了基督教义,并建立了基督教的另一支——凯尔特教教派。无须赘言,两个教派相互仇视。凯尔特的僧侣们不屑与古罗马教的神甫共同进食或祈祷,视他们用过的器皿为污秽之物。反之,梵蒂冈的罗马教廷则宣布凯尔特的宗教仪式为异端,并威胁说要处死那些逐渐开始控制西欧的凯尔特传教士。到了公元四世纪,矛盾愈加激化,几乎要把欧洲的基督教世界一分为二。

于是乎,被禁的智慧之树猛然之间开始迅速长出苹果。

一只苹果从那棵致命之树落下,

包裹在香甜的气味里,

引诱夏娃品尝。

这节描写夏娃初尝禁果的诗句出自后来成为西罗马皇帝的诗人阿维图斯(Avitus)之手,大约写于公元470年。那时,凯尔特教派和罗马教派之间的矛盾已经接近白热化。也许当时古罗马的天主教派选用凯尔特人的圣果来象征所有的邪恶智慧只是巧合。然而他们的选择确实有几个不同寻常之处:首先,根据《圣经》的描述,禁果本是无花果;其次,阿维图斯用来描述禁果的词事实上是罗马人刻意创造的。那个词叫pomum,由pomona衍变而来,该词指的是异教徒的丰收之神。他们本该沿用早期希腊语《圣经》中所使用的词malum,这个词兼有“邪恶”与“果实”之意,的确是再理想不过的选择。为何改了呢?我们无从知道确切的答案。但是把禁果的名称与异教徒的丰收之神名等同,其中的寓意显然是在提醒新基督徒们:早期的非基督教信仰都是异端邪说,也即“被禁的智慧”。

众所周知,基督教徒喜欢给异教徒诸神授以教名,以求其为之带来善果。不过上述这种做法看起来并不像一种典型的同化,因为古罗马基督教徒彻底改变了原先凯尔特人对苹果的信仰和情感。凯尔特人认为苹果蕴涵着神圣智慧的精华,它能把食用苹果的人带到天堂一般的乐土。而基督教的传说则宣称:由苹果所激发的智慧直接把人引入地狱。这不是同化,而是攻击,而且显然这样的攻击卓见成效,以至于在千年之后的新大陆也即美洲,他们仍在重复使用这一花招。墨西哥印第安人的一支——阿兹特克(Aztecs)人相信,人类曾经生活在天堂的一个花园里,以鲜花为食。在阿兹特克人的古老传说中,“天堂之花”被赋予传递天国智慧的美好寓意,恰似凯尔特人传说中所描述的苹果。然而,自从16世纪西班牙传教士来到这里后,便开始压制阿兹特克人的信仰,灌输一种新的理论,不说是伊甸园的苹果,而说是一朵花导致了人的堕落。根据当时文献的记载,那些印第安人说那些神圣的鲜花和植物是用来酿造在宗教仪式上使用的饮料的,正是由于这些鲜花和植物的形象遭受破坏,才最终导致他们的文化土崩瓦解。

中世纪的基督教信徒们对自己信奉的象征则严肃认真,决不似这样不顾后果,任意玩弄。尤其是阿维图斯这样一个人。他的诗作《人类的堕落》(The Fall of Man)是最早以普及大众为目的而编写的《圣经》故事之一。其流传之广,使他赢得了“基督教的维吉尔[1]”的称号。阿维图斯曾生活在北方凯尔特人的聚集区,他本该清楚“pomum”一词指的就是苹果。实际上,基督教信徒们对苹果在凯尔特大众想象中所拥有的影响耿耿于怀,于是他们编造了一系列怪异的神话传说,描写苹果的邪恶力量如何渗入基督的体内。在那些大约编写于公元8世纪前后的故事中,基督被十字架钉入苹果树。接着一只代表凯尔特人信仰的“野苹果”,被钉入同一棵苹果树,这样它的果汁便可渗入救世主耶稣的体内。故事的结尾描述了这样一番景象:耶稣基督仿佛自然界中的一个精灵,从苹果树的绿叶丛中复活再生(类似的教化宣传并非绝无仅有。事实上,大约五百年后,一些伊斯兰教学者们的做法与此如出一辙,只是他们把天主教偏爱的葡萄认定为象征被禁智慧的果实)。

基督教徒对苹果的这种诋毁并没有终止人们吃苹果,但却着实创造了一种极其有效的手段,用以教导来自北欧和西欧的刚刚皈依基督教的人们,向其警示异教思想的危险。自那时起,每个津津有味地品尝皮薄多汁、香气浓郁的麦金托什红苹果[1]的农民,都会受到刻骨铭心的提醒:这种深受祖父辈崇拜的果实如何使他堕落到世俗的罪恶中。它那略带苦涩的香甜味道仿佛在教育人们:非罗马教派的异端邪说最初听起来是多么甜蜜诱人。这种诋毁还改变了人们对苹果的普遍认识。一直以来,凯尔特人都把苹果与太阳光芒万丈的智慧相联系(凯尔特语中“苹果”一词abal,据传就是从太阳神阿波罗(Apollo)的名字衍变而来的)。随着基督教大势已去,学者们开始将它归于“爱神维纳斯管辖之下”,并与肉欲相联系。它变成了一种低级庸俗的爱情符咒,有时还与性病相关。

苹果的负面寓意在《亚瑟王与魔法师梅林》[2]的传说故事中有了实质性的转变。这个神话故事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是夭折的凯尔特式基督教的《圣经•新约》版。在最初的版本中,梅林的超自然魔力总是与凯尔特语的“苹果”紧密相连。他站在一棵纷纷落下红色苹果的树下发表预言。他最有名的诗作《苹果树》(The Apple Tree)就是一首颂歌,赞美苹果在重新树立被罗马基督教派破坏的德鲁伊特信仰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该诗歌的早期版本写道:“甜美的苹果树挂满甜蜜的果实,孤独地生长在克来登荒野的林子里!人们苦苦寻觅不见它的踪迹,直到卡德瓦拉德[3]奋起抵抗撒克逊人。在高贵优雅的亚瑟王的率领下,不列颠人将重获胜利,人们将重获新生,欢乐的号角将赞美和平之子,赞美幸福安详的时光。”在梅林的诗中,苹果园指的是Avalon(盛产苹果之岛),诗中的亚瑟王在岛上沉睡,直到同胞们最需要他的时候才苏醒过来。据推测,该诗写于公元5世纪,与历史上真正的亚瑟王率领不列颠人反抗罗马人以及阿维图斯写伊甸园叙事诗的时间大致吻合。而在七百年之后基督教教派编写出版的有关亚瑟王传说的官方版本中,苹果的作用被再次彻底改变。这个版本写于公元12世纪,由基督教的虔诚信徒、英国编年史家蒙默思的杰弗里(Geoffrey of Monmouth)所作。在书中,梅林这位“德鲁伊特”的教士加奇才被描述成一个吃了苹果而“神志不清,口吐白沫”的人,因为苹果的果汁中满是“女色诱惑的祸水”。后来又有些版本描述他被拖入地狱,等候在那里的是他真正的父亲——魔鬼撒旦。梵蒂冈的罗马教廷最终在所有的仪式典礼上禁止使用苹果酒。

然而,笑到最后的是苹果。凯尔特人崇拜所有的树木——并不仅仅是苹果树——他们的修士常常将橡树林或白蜡树林作为静默祷告之地。正是这些神圣的树林,才使我们有了今天的圣诞树,并得以在每个圣诞节来临之际,把它们拖进客厅装点节日,享受弥漫在家中的森林气息,欣赏挂在树上的彩灯。这些彩灯虽然不乏程式化意味,并充满商业气息,但每一盏都象征着神圣的太阳神,象征着或红或绿的各种苹果,象征着我们对天堂古老之说的虔诚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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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欲之果

将平凡的苹果命名为“被禁智慧之果”,是基督徒们所编造出的最不可思议的宣传性语言。人人都知道,这样一种带着原罪的水果本是在热带的绿树丛中闪闪发光的充满性感的珍珠,它应该生长在一片很遥远很遥远的土地上,在那里,裸体和性滥交就像蝇虫一样普遍。简而言之,它应该来自伊甸园,就是15世纪每个受过教育的人能够从地图上找得到的地方——就在那里,紧挨着印度。克里斯多夫•哥伦布非常肯定地认为那就是伊甸园的所在,鉴于他的船队可能到达他们在亚洲预期目的地的南边,他带上了两船能够流利地讲迦勒底语和希伯来语的船员,这两种语言据说是伊甸园居民最有可能使用的语言。到达南美后,哥伦布错误地把位于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河当成了去往伊甸园的通道,但是他拒绝继续溯流而上,因为他担心受雇担任伊甸园门卫的不羁的天使之神可能袭击他的船只。

于是,见到哥伦布从新大陆带回了一种极其甘美多汁的陌生果实,人们立即不假思索,匆匆对它作出定论。今天我们叫它做“西红柿”,但是大多数欧洲人最早给它取的名字是poma amoris,也即“爱欲之果”;匈牙利人索性就把它叫做paradice appfel,即“乐园果”。西红柿符合禁果的一切条件——那慢慢渗出的凄艳而又鲜红的汁液,还有那突然迸发出的仿佛触电一般的口味,显然能令人神魂颠倒、情难自已。但是,由于它酷似风茄[1]——也有人称其为“撒旦的苹果”或是“爱欲之果”——欧洲人对它尤其感到恐惧。它压根儿就是来自地狱的果实,“你要与我同寝,因为我已经用你儿子的风茄把你牢牢雇下了”,《圣经》中雅各的第一个妻子利亚就是这样用它来诱惑雅各,而西红柿恰恰具备风茄那性感的特征。

15世纪的草药学家很清楚风茄具有天然的麻醉药效,但这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真正让西红柿获得了令人恐惧的名声的,是因为它的根茎状似枯槁而干瘪的人体(或者,根据不乏偏执的联想,还有可能像男性生殖器)。中世纪的欧洲人相信,那些根茎是活着的魔鬼的灵魂,它们在主人的耳边低语告密,圣女贞德被送上了火刑架,其中一个罪名就是被指持有风茄根茎。女巫们说,风茄在绞刑架下长得最旺盛,被处死的罪犯的精液滴下来,成为滋养它的肥料,当这种植物被砍断时,它发出令人血冷的尖叫,周围的人听了会发疯。唯一安全的收获方法是在其枝干上拴一只黑犬,用蜡封住自己的双耳,用新鲜的驴肉将狗诱至自己这边,直到那尖叫的风茄完全被狗从土壤中拔出,而那可怜的狗的生命也就终结于对驴肉垂涎三尺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痛苦之中了。

西红柿和风茄同为茄属植物,二者的果实均为鲜红色或黄色,虽然人们把它们嫁接在一起,想培育出含有麻醉成分的西红柿,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了。普通人以为它们完全一样,所以几个世纪以来都把它们叫做“爱欲之果”。而那些似乎把这两种植物和伊甸园扯在一起的扑朔迷离的故事,则更加深了这种误解。比如,中世纪的作家相信,上帝先是尝试用风茄制造人类(因此它有人形的古怪根茎),这就意味着风茄源于伊甸园,而在17世纪之前,人们普遍坚信伊甸园所在地是在西红柿的故乡南美洲。这种看法和西红柿的意大利语名字pomodoro(字面意思为“金苹果”)很吻合,指的是希腊神话中赫斯铂里得斯(Hesperides)快乐金苹果园里生长的金苹果。基督教的学者似乎认定,赫斯铂里得斯的金苹果园实际上就是伊甸园,这个四周围墙环绕,有精灵们守卫的地方所结出的神奇果实,实际上就是夏娃的众所周知的小吃——“禁果”。有个流行的故事甚至讲到,因为吃了风茄,亚当和夏娃被变身为象而逐出了天堂。还有人突发奇想,干脆就说西红柿是伊甸园的另一种禁果:一位名不见经传的犹太裔葡萄牙移民斯卡利博士,在十八世纪初把西红柿带到了北美,他把这种果子标榜为伊甸园永生之树上结的果子,宣称“谁要是吃了足够的爱情苹果,谁就能永生不死”。

这样,至少在一百五十年的时间里,谨小慎微的基督徒冷落了西红柿,直到18世纪初期它才开始被接纳,最先是在意大利,人们把它制成酱,作为菜肴上的装饰。但是西方世界的其他国家还是对它心怀疑虑,态度并不积极,他们说吃西红柿导致牙齿脱落,它的气味使人失去理智,还有许多美国人觉得它样子过于丑陋,实在吃不下。在19世纪80年代,著名的英国植物学家蒙太古•埃尔伍德(Montague Alwood)的女儿写道,在她父亲住所的午后茶会上,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就是“食用了一种美妙的新品种水果——抑或是新品种蔬菜?”到了20世纪,亨利•勒克拉克(Henri Leclerc)等作家还是把西红柿和风茄一起列为“邪恶的果实……既阴险,又具有欺骗性!”

基督徒的不安并不仅仅是因为这爱欲之果与风茄的联系,西红柿的内在德行也受到质疑。想想土豆吧,二者同时从美洲来到欧洲,二者都和风茄有联系,但是所受到的待遇却是天上地下!沉闷的褐色外表、充实的内在,精英们一下子爱上了土豆——当然只是给农民吃。在接下来的两百年里,他们把土豆塞进了每个他们的白手套所能触及的无产阶级的口中。在天主教国家尤甚,那里,土豆块茎那矮墩墩的渺小头颅上似乎顶着一轮光环,这也许是因为土豆的印加语名字是papa,而在意大利语中,papa也是“教皇”的意思。从字面上翻译过来,土豆papa就成了“教皇果”,每个人对它高唱赞歌,天主教的神职人员还恳请梵蒂冈的统治者,让农民们“多尝尝这令人愉快的食物”。

与此同时,天主教的信徒们则把西红柿列入“禁用菜肴”的黑名单,在18世纪中叶番茄酱的诞生时期,著名的天主教道德学家阿博特•恰里(Abbot Chiari)写道:“越来越多的人习惯食用这来自美洲带着刺激气味的东西,再没有什么比这更邪恶的事情了。”西红柿首先作为番茄酱被广泛接受这个事实,对西红柿而言是又一个打击,而更糟糕的是,它摆在那里的用意往往不是让人吃,而是当做菜肴上的装饰。公元3世纪声名赫赫的希腊神学家、亚利桑德利亚教派领袖圣克雷芒(St Clement)就这么说过:“从本性上来说,人类不吃酱汁。”而且,在他看来,当时人类不吃酱汁完全不是因为没有汤匙。酱汁被认为是潜在的撒旦的食物,因为它们使进食行为变得奢华,因而会导致饕餮,继而会使人犯下那些致命大罪中的任何一宗——淫欲、傲慢、贪婪等。西红柿那奇特的光彩,那热烈的口味,那透着哀愁的滴坠着的鲜美汁液,无一不为神职人员所痛谴。他们指责西红柿“点燃强烈的激情”,而邋遢的褐色土豆就绝不会受到这样的指控,土豆的无性繁殖方式更进一步证明了它那贞洁的本性:它无须种子,而是直接从自身繁衍出后代,简直就是植物学版的圣母无罪受孕。而那爱欲之果西红柿,滴着甜蜜的含着果籽的汁液,柔软而又可口,诱惑那些缺乏警惕性的人大口咬它那放荡的鲜红的肉体,任凭汁液流出。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生物:伤风败俗、挑动情欲,显然是违背基督教义的。在当时,这可是很严重的问题。11世纪的一位外国公主把叉子引进到威尼斯,愤怒的当地宗教领袖们就曾疾言厉色地批判过她追求享受。后来这位公主死于一场恶性疾病,高级教士们就布道说,那就是“上帝的惩罚”,因为她把进餐变得如此奢华,竟然“使用带双齿的黄金叉子把精美的食物送进口中”。

叉子和西红柿如今终于占了上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一个接受西红柿的地方居然是美国——番茄酱之国。吃西红柿的英雄名叫罗伯特•约翰逊,当他在1820年宣布,他要公开食用一个这样的魔鬼之果,人们从数百英里外赶到他所在的新泽西州的一个镇子,想亲眼见证他当众毙命。他在正午时分登上院前的石阶,面向围观的众人,“你们害怕什么?”他咆哮道,“我要让你们这些傻瓜看看,这东西有多么好吃!”然后他咬开一个西红柿,果籽和汁液迸射而出。一些围观者当即昏厥了过去,然而他本人却没有死。而且,根据当地的传说,罗伯特•约翰逊还建立了一家西红柿罐头加工厂。

 

被食的喜悦

进餐之后,性随之而来,这是最早关于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包含的内容。此后,文人们便将其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食与性两者如影随形,难舍难分。一些研究称,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性诱惑有百分之九十八都是从吃开始的。倘若情况果真如此,人们必定会认为中国小说《红楼梦》中九百七十一个有关吃的场景预示着纵欲无度。一旦读起来,你会感到失望(这本书的文字颇为艰涩),不过那是因为作家们往往追求高尚的缘故。19世纪俄国作家尼古拉•果戈理尤其嗜好描写食物,多数人认为他真正关注的其实是性,但他从未用文字触及,而且显然也从未真正经历过。他的小说《索罗庆斯克的集市》(The Fair at Sorochintsky)把一位红杏出墙的妻子与牧师的幽会写成一场充满淫荡欢悦的盛宴。“‘阿方西•伊万诺维奇,我给你拿吃的来了。’妇人高喊着进了牧师的卧室。‘有乳酪炸面圈、团子,还有蛋糕!’牧师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偷觑着妇人充满挑逗意味的敞开衬衫,色迷迷地说,‘但是,卡罗尼亚•瑞尼福罗娜,说实话,我的心渴望着从你那里得到一件礼物,它比什么面包、面圈都更香甜!’”在另一篇小说中,一对伴侣通过日夜相互喂食以表分享爱情。他们吃的东西有熏鲟鱼、荞麦片、果冻、炖梨、香肠、煎饼、俄罗斯煎饼、酸奶油、蘑菇、山艾茶、西瓜,当然,还有鱼头派。每天他们要吃十一顿大餐,丈夫对临死的妻子最后说的话是:“帕奇莉亚•伊万诺夫娜,不想再吃点什么吗?”妻子死后,看到她爱吃的食物他就要掉泪。

显而易见,食物问题困扰着果戈理——最终他是饿死的——但是他把食与性混为一谈也可以理解,因为两者是那么的相似。在进食和做爱的过程中,都有一种温暖的(至少是重新加热的)生物进入到我们的身体。进食之前,我们的嘴里会产生丰富的唾液,没有这些唾液,味蕾将无法发挥作用。这就好比做爱之前,女性分泌的黏液能使其产生做爱的冲动,至少从中感到愉悦。在进食过程中,人的嘴唇会发红充血,性交过程中男女私处也是如此。这些部位,加上舌头,由于其黏液与皮肤的性质,以及神经末梢的密度和敏感性,通常一起被归入“性欲发生区”。

由此看来,人类长期不断地将食与性混为一谈丝毫不足为奇。有趣的是不同性别看待这一问题的不同视角。果戈理先生把厨房变成淫秽下流通奸行为的竞技场,而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著名女作家薇拉•凯瑟(Willa Cather)的笔下,厨房则是“房子的心脏和中心”,散发着“天长地久的友情的温馨以及久远记忆的光辉”。对凯瑟而言,厨房是亲情的圣殿,“像冬日大海上众人同心协力的小船”。她所写的有关美国拓荒者时代的小说典型地展现了女性作家是怎样将饮食作为一种分享同时也涉及两性的行为来描写。在《我们中的一个》(One of Ours)这篇小说中,一位年长的德国寡妇带着令人愉悦的挑逗口气兴致勃勃地喂食一个男人:

“我每天都在找你,”维伊特太太给他拿来碟子,“我在地瓜里放了好多肉汁,真的。”

“谢谢。在这里寄宿的人一定都很喜欢你。”

她咯咯地笑起来:“你说得对,所有那些列车员都和我是好朋友……我自个没有男人,所以我喜欢照顾他们,为他们干些事。”

她起身在围裙下抚摸着自己粗短的双手,一边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吞食,眼神是如此迫切,就像是她自己在吃一般……

即便再粗俗,多数女性作家和男性作家的口气也全然不同。在美国当代女作家多洛斯•埃里森(Dorothy Allison)的小说集《垃圾》(Trash)中,作者对情人的回忆不仅包含了两人一起吃的食物,还包括使用晚餐的食物做爱的经历。在这个低俗淫秽的故事中,茄子扮演着主要角色,但整个描写还是专注于灵魂之爱。她写道:“我通过曾经一起分享的食物想着那些女人,还有长时间做爱后她们从冰箱里都拿些什么出来。我的情人中只有一个是什么也不想吃的。没多长时间我们就分手了。”

似乎女人对食物的喜爱和性一样——都是一种让她们感到充实的分享的经历。在一项对四百八十九个由三至五岁的小孩子讲述的有关食物的故事的比较研究中,社会学家卡罗尔•康尼汉(Carole Counihan)发现女孩更倾向于把进食描写为一种共享的经历,而男孩往往将其视为屠杀和吞食的行为。无怪乎他们长大后无法从中感到满足。在《礼物苹果》(The Gift of an Apple)中,当代著名写实主义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把吃比作“一种爱的行为……它延长了最后的甜蜜时光,但却无法维持在那一点上……该行为必须完成,那时人便会有上当的感觉”。欧内斯特•海明威对此也有同感。在《流动的飨宴》(A Moveable Feast)中,这位绝顶硬汉表示,写作令他产生性的联想,因为两者都让他感到“空虚”。他用来治疗空虚的灵药是,一盘催发性欲的牡蛎就上好的白葡萄酒喝下,非常有效。“每当我吮着带壳牡蛎冰凉的汁液,并就着爽口的美酒吞下喉咙时,我便重新快乐起来,制订写作计划,不再感到空虚。”

令海明威与威廉斯耿耿于怀的空虚感与男性吞食异性伴侣的倾向不无关系。“不,我要以你的肉体为食。”一位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这样写道。此后,几百年来,诸如皮肤般的鲜奶油,脸颊似的桃子,嘴唇般的樱桃等比喻便大行其道,纷纷出现。这一文体特点在著名当代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的小说《可食的女人》(The Edible Woman)中得到了幽默夸张的效仿。小说中身为家庭主妇的主人公,烤焙了一个酷似自己身体的蛋糕,好让丈夫可以更方便地享用她。18世纪法国情色作家萨德侯爵(The Marquis de Sade)对此创意定会大为赞赏。他对痛苦、爱情和食物的病态迷恋使我们有了“性施虐狂”(sadist)这个词。他的《所多玛城的一百二十天》(120 Days of Sodom)[1]一书可谓秀色可餐类题材的登峰造极之作。里面有一个场景是:将两个被捆绑住的流浪儿紧挨着扔在一桌丰盛的大餐前——因为眼睁睁地看着却一口也吃不到,最后两人竟相互吞食了对方。有人说,人肉最能激发性欲,不过萨德倒是推荐了一份简单的早餐:一份普通蛋卷,滚烫地铺在裸女臀部上吃,并且要用“特别尖利的刀叉”。

 

国王的巧克力

萨德侯爵被关在巴士底监狱地牢期间,有两样东西要得最迫切。一样是人造红木男性生殖器,因为他在自娱时老是摔坏,而不断地要求更换;另一样便是“巧克力……像魔鬼屁股一样黑的巧克力”。这位18世纪的贵族认为这两样东西互为补充,因为巧克力能够为他补充精液,并且与那些超猛人造男性生殖器联手,使他得以体验每天多达十次的性高潮。说实在话,萨德侯爵本来就是因为巧克力激起的性虐待纵欲行为而身陷囹圄。但他真正的大罪,我们后面会看到,却是因为他把学名叫Theobroma,在希腊文中意为“神的食物”的巧克力送给下层人和妇女吃。

最先以敬畏之心拜倒在巧克力软糖前的是大约公元前1500年中美洲有高度文明的古印第安人奥尔梅克(Olmec)人,也可能是玛雅人,我们无从知道。说实话,我们甚至不知道奥尔梅克人究竟是否真的存在。我们只知道几乎所有早期中美洲文化都对巧克力顶礼膜拜。制作巧克力的成分可可豆作为钱币使用,一只鸡蛋值三粒可可豆。与妓女调情则得花费十二粒。阿兹特克帝国[1]的统治者孟特儒(Montezuma)曾在其宝库里藏有多达十亿颗可可豆荚。考古学家还发现了许多藏在密窖里的假巧克力钱币。它们用陶瓷做成,外观几可乱真,要不是有位科学家试图切开来看,谁都没看出它们是假的。当时,唯有统治阶层才能享受到品尝巧克力的快乐。达官贵人们通常在饭后边抽烟边喝巧克力酒,很像今天人们饭后边抽烟边喝利口酒。巧克力品种很多,有口感绝佳的蓝绿巧克力,胭脂树果味道的红色巧克力、粉色巧克力、桔色巧克力,还有黑白巧克力,大多为天然蜂蜜味或蓝色香草味或“混合花香”味。当时还有一种酒用可可豆荚周围的甜果肉制成。所有这些玩意儿与我们今天爱不释口、颜色黑亮的巧克力在外表上毫无相似之处。那时候,巧克力是一种冷饮酒,像蜂蜜一般黏稠,散发出辛辣味。牛奶与方糖在当时闻所未闻。

平民百姓一生中唯有一次可以得到允许喝上这种琼浆玉液,那是在他们临死之前。被挑中作为祭品的庄稼人在神父将他们仍在跳动的心脏取出来之前,可以喝上一大杯混合着人血的巧克力酒。据说这种酒可以使牺牲者变得驯服,但它还有一层象征意义:阿兹特克人相信,可可豆荚代表人的心脏,它的汁液则代表人血。而它那流传久远、作为效力强大的催欲剂的名声,则使它成为妇女和神父的禁忌食品。不过,孟特儒帝王却实实在在每天要喝上五十杯,为的是在身体里注入某种特别的液体,以便应付众多的嫔妃。

虽然这些早年的美洲人相信可可豆具有刺激暴力与情欲的力量,但使它流传至今的却是它与爱情的联系。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写道:“啊,巧克力,只要喝上一口巧克力,就能使老妇青春焕发/为肉体注入新的活力/使她们产生你我都心照不宣的渴望。”科学家称这完全是一派胡言,原因是,虽然巧克力含有咖啡因和可可碱等兴奋剂,但含量极低,根本不可能发挥任何大作用(此外,咖啡因唯一增强性功能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精子更加活跃)。引起快感的成分如苯基乙胺和血清素等在巧克力中的含量就更低了。

尽管臭名昭著,阿兹特克人用可可豆制作的香槟还是在北美的欧洲妇女中首先流行开来,大家都喜欢在作弥撒时喝上一杯。当地的大主教意识到信徒们所喝的东西为何物时,斥之为“女巫之酒的可恶代表”,并试图把酒扔出教堂,由此还引发了一场格斗。之后,众人决定在家中作弥撒,等待主教恢复理智。可以说,他很快便恢复了理智。有人对他下了毒,毒药似乎正是通过神父自己的热巧克力服下去的,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根据17世纪旅行家汤姆斯•加吉(Thomas Gage)的记述,当时他正在该事件发生地,位于墨西哥高地的恰帕。凶手嫌疑人是个女子,她声称,因为神父“明显与教堂巧克力为敌”,吃了巧克力毙命也就不足为奇。这位女子随后把目光投向加吉(他也是位神父),开始给他送各种巧克力礼物。加吉不为所动,于是她向其传递更为直接的信息——一根巨形大香蕉。在香蕉皮上,她刻了一颗心,上面插着两支“盲目爱神丘比特之箭”。加吉把大香蕉归还给她,同时刻上了自己的意思“此果太冷,实不敢当”。失恋的女人威胁也要给他偷偷来上一服“恰帕巧克力”,吓得加吉赶紧逃之夭夭。

在此问题上,很快出现两大派别。一些宗教领袖要求所有僧侣戒掉这可怕的东西。此举惹恼了方济各会[1],当时他们靠出口巧克力豆到西班牙可是赚了不少钱。于是他们下令,即便在大斋节的禁食期也可享用热巧克力。还让画家们制作了一大批画像,画面上天使们向禁食的圣徒奉上热腾腾的巧克力,劝他们:来啊,来啊,喝上一口!“啊,圣洁的巧克力!”诗人们为之狂热,“研磨时两腿虔诚下跪/调制时两手合十祷告/饮用时双目仰望上苍!”大约在1661年,路易十四的妃子奥地利人(实为西班牙人)玛丽•特丽莎把可可豆传入法国皇室,引起轩然大波。路易十四禁止她在公开场合饮用巧克力,以免败坏法国女人的品德。但这个规定很快便不击自垮。添加牛奶、糖和茉莉花香的巧克力大行其道,在宫廷中成为必不可少的配给。后来,路易十四的第二个妻子,一直过着清心寡欲生活的曼特农夫人(Madame Maintenon)掌权之后,在一片常吃巧克力的人会生下黑炭一样小孩的报道声中,巧克力又被禁食了一小段时间。路易十五上台后,让他的情妇蓬皮杜侯爵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天天吃奶油块菌汤和热巧克力,为的是“激起”她的情欲。遗憾的是,蓬皮杜侯爵夫人只是一味地长胖,于是被贬成为国王的“私人顾问”,她获得这个称号是因为她绞尽脑汁、千方百计为国王寻找女人,以满足国王与众不同的性需求。这一要求没完没了,一直到娼妓+公主+荡妇+圣女的绝代艳妇杜巴利伯爵夫人(Madame du Barry)出现才得以满足。

事实证明,阿兹特克人无比正确:他们圣洁的琼浆已成为诸神的美食,其中至少包括被奉为18世纪欧洲神明的蛊惑人心的贵族们。到了杜巴利伯爵夫人时代,欧洲已分为三个阶级,每个阶级喝不同的饮料:庄稼汉始终喜欢啤酒;辛勤工作的中产阶级饮用咖啡和茶等兴奋饮料;而视工作为不齿的贵族们,则格外青睐巧克力。当代历史学家沃尔夫冈•施维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h)写道:“巧克力似乎成为古代政权象征身份的饮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各样的绘画和文学作品中得以体现。侯爵夫人们慵懒地躺在床上,喝着热巧克力;还有像神职大老爷之类的文学人物,他们对巧克力过分讲究的礼数曾被查尔斯•狄更斯用来在《双城记》中刻画法国贵族的残

忍。柯西莫三世(Cosimo Ⅲ)[1],踏遍托斯卡那,就为了遍尝美食,饱口腹之欢。他在这方面的名气,就像他所拥有的制作茉莉花香热巧克力的秘方一样广为人知。他特别喜欢一边喝着巧克力,一边观看异教徒被活活烧死。热巧克力与贵族施虐欲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甚至出现了“催情巧克力”这一说法。美国学者巴巴拉•莱科萨斯(Barbara Lekatsas)解释道,该词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巧克力作为催欲剂,象征着权力:这一奢侈的圣洁饮品从被屠杀的印度人那里偷窃而来,苦甜参半”。

在极尽骄奢、淫欲、欺骗等方面,前面提到的杜巴利伯爵夫人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位路易十五的最后一个情妇,原先不过是在街头拉客的普通妓女,竟然上了国王的床,并竭尽所能,靠满足其放荡无度的淫欲进入最高权力机构。她用的是什么秘密武器?巧克力。18世纪的畅销小说《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Anecdotes sur Mme La Comtesse du Barry)中曾经写道,她用特殊调制的热巧克力帮助路易王勃起,然后用在妓院学到的各种美色技巧令其满足。根据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的说法,之所以写杜巴利利用巧克力让国王勃起,是为了传递这样的信息:不论是作为男人还是国王,路易都是一个无能之人,“象征王权的节杖变得如同国王的阴茎一般疲软”。

毫无疑问,巧克力享有催情剂的盛名。但与此同时,它还有一层意思。像《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之类的历史传说,似乎是受政治目的驱使、有关皇室成员私人生活的违法的诽谤性文字——介乎于小报《国家调查者》和独立检察官肯•斯达(Ken Starr) 起诉克林顿与莱温斯基一案所写的报告之间。他们往往通过一系列详尽复杂的寓指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例如,在另一部小说里,国王最初的情妇,蓬皮杜侯爵夫人备受称赞,因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遍撒鲜花,“可是,全是白色的花”。根据达恩顿的说法,白花暗指梅毒。它传达的信息是,法国的第一夫人不过是个娼妓,在凡尔赛宫大理石地面上散播梅毒病菌。同样,杜巴利不断地受到攻击,她被指责利用巧克力来人为地唤起情人们的肉欲。对此,有一点我们不要忘记,那就是,欧洲人最早把巧克力(chocolate)称为cacao,但因为该词与排泄物的俚语caca过于相近,后来才改了名字。因此,1878年出版的法国式诽谤作品《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中记载,杜巴利从睡袍中掏出巧克力,“堕落的巴黎人开始像纵欲的罗马人一样意乱情迷”。这些文字很自然会让人联想到是否在隐约暗示着某种鸡奸行为。毕竟这是当时古典罗马人或希腊人声名在外的行为之一。如此不断鞭挞杜巴利对巧克力贪婪无度的喜好,极有可能是在暗指某种特殊的床上技巧,而这种技巧是这位所谓的“非法女王”在其待过的著名的戈尔登妓院学来的。在流传甚广的小册子《一出五幕剧》(Drame en Cinq Actes)中,作者写道,杜巴利“让国王的巧克力酒像蜜一般甜……于是王族在法语词典中圣化了一个新动词”。他们引入法语的“新行为”是什么?说来恐怕难以置信,实际上不过是一杯热可可罢了,就是它让欧洲最委顿乏力的君王雄壮勃起。

 

同性恋贪食者

童话作家玛格丽特•西德尼(Margaret Sidney)在其获奖文章《如何在饮食和睡眠方面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How to Eat,Drink,and Sleep as a Good Christian Should)中,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家人如何看着他们最小的儿子在饭桌旁变成一个同性恋者。“父亲常常饭吃一半,就禁不住抬起头关切地看他,上班时一边干着繁重的工作,一边满脑子都在考虑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母亲’是否找到了解决办法。”在1886年给《好管家》(Good Housekeeping)杂志撰写的文章中,她这样写道:“父母亲都明白,应该有人来帮助小汤姆培养阳刚之气,而不是任其沉迷在女性的嗜好中。可是他们该如何让他喜欢生嫩多汁的烤牛排、热乎乎的烤土豆呢?如今他对这些避之不及。”

古训道,真正的男子汉,非肉不食。这才是大写的男子汉、伟岸的男子汉、有阳刚之气的男子汉,肉之杀手,丛林之王。他们靠“英雄三文治”和“大力炖牛肉”而茁壮成长。同性恋者与此无关。可是如果男人喜欢食肉,为何男人不可以喜欢男人?希腊英雄如科洛顿的米罗斯夸口说可以一次把整牛吞进肚里,然后还可以吃一个男童当做甜点。因为古希腊文化认为这两种食物都是增强男子气概的绝好方法,对斯巴达这样骁勇善战的民族更是如此。历史学家托基尔•文嘉德(Thorkil Vanggard)写道:“17世纪的多利安(斯巴达)贵族通过生殖器向男童传递男性能力的实质所在。”“通过鸡奸行为,成年男子集中在其生殖器上的重要特性,如在场人们所看到的,便传递给男童……”

斯巴达人用肛交的方式来展示雄性(最好是在太阳神神庙进行),而别的文化则认为真正的男子气概要用嘴来吸收。在八岁左右,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桑比亚族男童就要被迫住进清一色男性的家中,这点与斯巴达人类似。在那里,他们只能吃“男人的食物”,为的是抵消前面那些年吃“女人食物”的后果。这里所说的食物是精液,通过频繁地与年长的男性口交获得。桑比亚人认为这也是一种哺乳形式。在男童们长到十五岁时,则轮到他们来“哺乳”给年幼的男童,帮助他们成长。根据专业心理分析学家罗伯特•斯蒂勒(Robert Stiller)的分析,这是一个精心掌控的过程。一旦年长的一方试图与年幼的男童口交,那就是“一种性欲倒错行为,令人惊骇。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搞同性恋”。到成婚之时,这些男人会从某种树上饮用一种白色液体,以补充他们的精液。

在很长一段历史中,确实,人类禁止食用一些不仅会挑起欲望,而且是“不正当欲望”的食物。《新约全书》早期的一个版本就禁止食用兔子,因为据说兔子每年都要长一根新的直肠,食用兔肉会令人产生兽奸的冲动。该版本还声称,食用鼬鼠会向人体内灌输贪得无厌的口交欲望,因为鼬鼠通过口腔繁殖后代。袋狼三明治是绝对不可以吃的,因为这个畜生有一个尽人皆知的习惯,每逢满月就要改变性别。这不可避免会引诱毫无防范的贪嘴者性欲错乱。

但是,日常菜肴中最伤风败俗、最容易引发同性恋的要数淡水鱼了。相传古埃及神奥西里斯(Osiris)在远古时期的一次宇宙大战中丢掉了自己的生殖器。它落入尼罗河,被一只叫俄西林古的鱼一口吞食。这一举动在异性恋的父权制看来简直骇人听闻,于是让鱼长成那种令人生厌的形状。他们甚至常常在宗教仪式上,鼓励人们对虹鳉等淡水鱼猛击,直至打死为止。一边猛击,一边高喊:“奥西里斯战胜一切邪恶力量。”直至今天,“别用吃鱼的嘴巴和我说话”仍用于称呼邻国索马里的某个性错乱者以及骗子。即便是在所谓的现代社会,相对于肉,鱼仍被视作一种比较女性化的食物。

同样的还有一些被认为是对女性“女人味”造成威胁的食物。当今女性之所以热爱蔬菜色拉,都说是因为它有助于瘦身。事实上,绿叶蔬菜和女性性别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到五花八门的各类希腊神话,其中绿色生菜总是与清心寡欲密切相关。由于女性很少会产生动物欲望,色拉便成了最富有女性意味的菜肴。在19世纪的美国,当时身材苗条还完全不流行,但女孩子们普遍都患有一种叫“绿色贫血病”的营养不良症。原因就是她们只吃糖果和色拉。有关女性食物的说教首先从鱼和色拉开始,接着便直奔甜食。报纸上不断有相关研究报道,“证实”准妈妈如果喜欢吃素,很有可能生女孩;而喜欢吃肉的妈妈,则毫无疑问,生男孩的几率大得多。据说,美国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少女,心理医生给她开的食疗处方就是每日两餐蔬菜色拉。“我每天的安排是吃蔬菜色拉,中间穿插祷告。”在文集《无言:另类人的生活》(Word Is Out: Stories of Some of Our Lives)中,《白鬼》(Whitey)一文这样写道:“我充满了期待……希望它能解决所有问题,让妈妈开心。”这一处方未能产生任何效果,于是父母亲将其送进精神病院,长达四年。在精神病院里,她首次有了同性恋体验。

 

链 接

☆ 第一口(第3页)

有关《圣经》中禁果确切身份的争议永远不会停息。但有一点是不会错的,北欧即凯尔特文化集中的地方,那里讲拉丁语的民族用pomum这个词代表苹果,而南欧的拉丁人则用该词泛指水果。罗马天主教会维也纳主教、著名诗人阿维特斯(全名阿基穆斯•埃克迪希尔斯•阿维特斯[Alcimus Ecdicius Avitus])是高卢地区勃艮第教会的著名成员,该教会距离前凯尔特国会所在地、普罗旺斯的艾克斯小镇约五百英里。阿维特斯在其诗中用到了两个单词:fructus(水果),概指伊甸园花果满园的盛景,pomum则特指夏娃吃的那种水果。大多数译者认为后者是我们熟知的苹果。我参考的译本出自阿维特斯的《人类的堕落》(The Fall of Man),该版本由丹尼尔•J.

诺德斯(Daniel J.Nodes)编译。诺德斯翻译的是公元9世纪的版本,该版本被认为是最早的尚存本。诗文同时用拉丁文和英语撰写。但罗马教派和凯尔特教派的对立却远远早于基督教的出现。早在公元1世纪,罗马克劳狄皇帝就将凯尔特教的所有做法视为异端,斥其为“反罗马”。近至几个世纪前,源于凯尔特教会的北方新教徒,依然把天主教的葡萄称为“堕落之果”,而他们的苹果则是“节制温和的”(争议的起源似乎和这两种水果的不同繁殖方式有关)。把苹果归类于催情食品随处可见,尤以拉丁语系国家为盛。17世纪,瑟尔帝地区的牧师胡安•路狄维克(Juan Ludovico)就曾写

道:“美神维纳斯管辖下的苹果”。牧师德达尼尔斯(Daldanius)则声称梦到苹果“被预言为催情水果”。还有许多民间故事把苹果描绘成爱情魔法。

西班牙人对阿兹特克人有关花的传说进行了改编,其细节描述可见麦克•格劳利克(Michael Graulich)编著的《阿兹特克天堂里的禁树》(L’Arbre interdit du Paradis Azteque)和《失乐园的传说》(Myths of Paradise Lost),它们分别出自《纵观宗教历史》(Revue de l’histoire des religions)和《当代人类学》(Current Anthropology)。格劳利克认为,天主教盗用的资料源自《圣经》古抄本《雷蒙西斯抄本》(Codex Telleriano-Remensis)和《梵蒂冈抄本》(Vaticanus)。对此作出评论的一位学者认为这些资料“必将成为传教士手中的工具”。玛雅人失去他们花的饮料,将其归咎于社会绝望,这件事在索非亚•科(Sophie Coe)的《美国第一烹调》(First American Cuisine)中曾有提及。关于饮料中是否真有一朵花,谁都不清楚;高登•华生(Gordon Wasson)等学者提出果酒中放的是产于墨西哥的仙人掌,或者相似的致幻性植物。还有其他传闻称该果酒为“巴尔曲”(balche),一种用树叶或树皮浸泡而成的蜂蜜酒,该树据称已被西班牙人铲除。

凯尔特人的苹果“钉”在基督树上的传说出自《亚瑟王传奇中苹果的奥秘》(The Apple Mystery in Arthurian Romance),该书由杰西•L.维斯顿(Jessie L.Weston)编著。书中,她描述了关于亚瑟王传奇的《灵魂的朝拜》(Le Pèlerinage de l’ame)中一个奇特的寓言故事。其中有段关于(凯尔特)野苹果的对话。这种苹果只能结出苦涩的果实,除非嫁接到一棵干枯的树上。对此她认为,这棵树代表着基督教。插图中,耶稣被钉在树上,绿叶簇拥。“为什么用苹果来代表替世人赎罪的人呢?”她写道,“除非我大错特错,这是教会方面将现有的异教仪式基督化的一次尝试。”书稿可追溯到公元11世纪,故事似乎久远得多,也许还能解释为什么在一系列奇特的宗教油画上,婴儿时期的耶稣手握苹果,像是要递给参观者。

凯尔特人神圣的苹果园,有一部分曾经分布在英格兰西北部城市卡莱尔。罗马人称备受敬畏的苹果园为Aballaba。这些神圣的德鲁伊特教苹果园给基督徒带来了灵感,从而产生了“松树夫人”这样的天主教社团名称。

☆ 爱欲之果(第12页)

英语中,西红柿被称为“爱欲之果”,这个名字的起源扑朔迷离。英文单词tomato(西红柿、番茄)源于阿兹特克语单词xitomatl。但在意大利语中,西红柿被叫做pommo d’oro(金苹果),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对pommo di moor(摩尔人的苹果)、pommo di morti(死亡的苹果)、pommo di amour(爱的苹果)的误解。风茄与扫帚柄的典故则与一种用风茄、颠茄[1]和脂肪制成的药膏有关。把这种药膏涂在扫帚柄上,然后把扫帚柄插到阴道里,药膏就能够通过血液循环系统被吸收。风茄的亲缘植物也因能够提升交欢之乐而臭名昭著,颠茄尤是如此。过去,意大利的伯爵夫人们常把颠茄当成滴眼液使用,以便使瞳孔放大,让自己看起来分外迷人。把番茄与伊甸园联系起来的民间传说源源不断,此外,大量艺术作品也强化了这种看法。1625年出版的植物指南《人间天堂》(Paradisi in sole)流传至今。该指南展示了亚当和夏娃在菠萝树下嬉戏的场景。夏娃从一丛矮灌木上摘下一个蔬果,该灌木看似茄属植物,但无法确定是否番茄。17世纪画家伊扎克•凡•奥斯登(Isakk Van Oosten)就曾因将南美的豚鼠绘入主题为伊甸园的油画而名扬天下。在一本15世纪广为流传的动物寓言集《自然哲学》(Physiologus naturalis)中,两只象征亚当和夏娃的大象吃了一种名为“爱欲之果”,实为风茄的果实,而后被逐出了伊甸园。尽管有报告指出,意大利人在17世纪食用油炸番茄,这种番茄可能是青番茄,而不是普通西红柿。著名人类历史学家坎波雷西(Camporesi)在《神奇的收获》(The Magic Harvest)一书中指出,1890年版的《烹调的过错》(Rei de cuoci)只是把番茄酱当成一种点缀。该书还引用了1784年意大利高级教士吉奥瓦尼•巴蒂斯塔•奥克齐尔里尼(Giovani Battista Occhiolini)敦促梵蒂冈公共秩序长官宣传多食土豆的全部发言。阿博特•恰里在其1752年出版的《书信选》一书中把禁用食品列成单,并且把调味品统统称为“毒品”。也许,恰里是针对那段时期人们越来越多地食用番茄酱这种现象吧。“喜欢叉子的公主”的悲伤故事见社会学家诺贝特(Norbert)的《文明的进程》(The Civilizing Process)一书。

☆ 哀怨的绿色罗勒(第18页)

弗里德里克•西蒙(Frederic Simmons)指出,一项20世纪进行的人口普查表明,印度北部仍有许多人认为,罗勒草是他们主要的宗教。维琳达的传说结局十分奇特。每逢印度历法八月十二日,即公历十月至十一月,印度教徒就在明月下,庆祝降世为鲁克迷妮(Rukmini)的维琳达嫁给维斯奴神(Vishnu)化身的克里希纳(Krishna)。维斯奴神曾引诱维琳达,并参与杀害她的丈夫。整个事件扑朔迷离,但把牛粪涂抹到罗勒花盆中以示庆祝的做法,倒是十分恰当。

☆ 国王的巧克力(第24页)

16世纪,可可豆被引入欧洲时,人们赐予它Theobroma(神的食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到底是赞许的称谓,还是与阿兹特克人的信仰有关,不甚明了。描写早期美国人食用巧克力的细节多出自索非亚•科(Sophie Coe)的《巧克力的真实历史》(The True History of Chocolate)和高登•华生(Gordon Wasson)的《奇妙的蘑菇》(Wondrous Mushrooms)。巧克力与大斋节引起的争议最终得到解决:加水,而非加奶制成的巧克力可在斋戒期间食用。有关法国皇后被禁止当众饮用巧克力的故事出自勒格南(LeGrand)《蒙邦西耶公爵夫人回忆录》一书,但勒格南本人对这一传说表示怀疑。

在分析巧克力与贵族的关系时,沃尔夫冈•旋维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h)指出,随着古代贵族体制的衰败,巧克力作为一种早餐饮品仅限于儿童,并且常常落得和童话故事等落后于时代、被遗弃的习俗一样的下场。法国社会科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创造了Sadean chocolate(萨德式巧克力)这个词汇,并将此解释为萨德美学的拟人化表现,包含“丰富、精美、柔软的食物……复原、破坏、丰富、转移;一切与邪恶有关的东西”。索非亚•科首次提出设想,欧洲人不再称巧克力为cacao(源自玛雅文ka-ka-w),是因为其发音与俚语中排泄物的发音(caca)相似。至于巧克力与杜巴利夫人之间的故事暗示着某种肛交的推测,则完全出于自我变态的小心眼。罗伯特•丹顿(Robert Darnton)可以算得上是法国式诽谤作品的权威人物。他告诉我,他对这个想法表示怀疑,但现在肛交有时还会被叫做“fudge packing”(挤压巧克力蛋糕),值得注意。

☆ 同性恋贪食者(第30页)

关于土狼、兔子的禁忌出现在《巴拿巴书》(Epistle of Barnabas)中,是未列入《圣经》的新约外传部分内容。美国禁忌的各种细节出自劳拉•沙博里的《完美沙拉》(Perfection Salad)。讨论新几内亚桑比亚族人的口交行为[1]所引用的部分,出自罗伯特•斯蒂勒(Robert Stiller)和吉伯特•赫特(Gibert Herdt)发表在《美国心理研究会会刊》(Journal of American Psychoanalytic Association)上的文章《男性气概的培养》(The Development of Masculinity)。不是所有人对用餐都会感到性方面的不安。态度摇摆的新几内亚男人在人前振振有词:女性食物绵软、恶心、腐败、反胃。可无人之时,他们却狼吞虎咽——这是获取女性秘密力量的唯一方法。

☆ 中国式的催情食品(第32页)

当然,这只是众多催情食物中的一小部分。显然,人们心目中最初的催情物是犀牛鞭,而非犀牛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3年5月宣布,药用犀牛角和虎鞭为非法行为。

☆ 彩虹蛋(第33页)

西蒙(Simoons)在《别吃这种肉》(Eat Not This Flesh)一书中引用了这项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通过奴隶制传递的这些非洲信仰,怎样影响美国人对煎得半熟的鸡蛋产生非欧式的厌恶,这样的思考非常有趣。然而,拉格克朗兹(Langercrantz)提出,煎蛋的质地对这些禁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发现,有煎蛋禁忌的非洲中部,许多人有时也吃煎得透熟的鸡蛋,稀拉拉未煎熟的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尽管彩虹蛋就是拱形彩虹这一点完全是我的想法,它好像已被当地大量传说中关于创造世界的双彩虹蛋的其他传说所证实。奥菲尔斯(Orphic)诗歌由纽华尔(Newall)翻译。

 

Part 2 饕餮

魂兮归来!何远为些?

室家遂宗,食多方些。

……

肥牛之腱,臑若芳些。

和酸若苦,陈吴羹些。

胹鳖炮羔,有柘浆些。

鹄酸臇凫,煎鸿鸧些。

露鸡臛蠵,厉而不爽些。

粔籹蜜饵,有餦餭些。

瑶浆蜜勺,实羽觞些。

挫糟冻饮,酎清凉些。

华酌既陈,有琼浆些。

——节选自屈原《楚辞•招魂》

饕餮菜单

特瑞马乔的晚宴,公元76年,4月1日

 餐前开胃酒

古罗马蜜酒

餐前小吃

古罗马水煮蛋

水煮嫩蛋蘸古罗马松子酱

(制作方法见本章)

主菜

异国风味的萨拉米香肠

异国风味的萨拉米香肠:腌制兔幼胎,牛奶喂食养大的蜗牛,

鸵鸟脑,火烈鸟舌,以及其他冷切肉

第一道菜

密特朗圃鹀

野生鸣鸟,眼睛蒙上,溺毙于阿玛尼亚克酒中

整只食用

陶罐中的美食

榛睡鼠,以强制进食的方法喂养于封闭器皿内,

至死不见天日。蘸罂粟籽食用

第二道主菜

特洛伊烤猪

著名的“特洛伊烤猪”:整只阉公牛,内脏掏空,牛腹中塞入整羊,

羊腹中塞入整猪,猪腹中再塞入整鸡

原汁烤牛肉

甜点

水煮海枣去核填入杏仁,配以藏红花蜜汁食用。

(制作方法见本章)

呕吐池仅供顾客使用!

贪食的原罪

大多数人以为,是邪恶的淫欲使人类被驱逐出了伊甸园。不,事实并非如此。神学家们认为,饕餮才是罪魁,贪恋美食才是夏娃真正的罪孽。这正是关于饕餮的悖论:进餐过程中毫无节制算不上罪恶,但只要以此为乐便是罪恶,因为后者表明进餐者把注意力放在了世俗的愉悦之中,忽视了上帝的意愿。撒旦最喜欢利用这貌似无害的原罪诱惑幼稚的心灵堕入地狱。法国作家左拉的小说《小酒店》(L’Assommoir)中的主要人物——洗衣女工热尔维丝,就是这么一个典型例子:热尔维丝出生在贫民窟,好不容易开了一家小洗衣店,她乐于帮助近邻,甚至说服自己的丈夫把酒给戒了,真是一个完美的基督徒。后来,她开始喜欢好吃的东西,于是就迅速堕落了,接连犯下了七宗大罪,先是贪吃炸土豆烧牛肉,然后她变得有点懒散,接着便是通奸,偷盗,酗酒,嫉妒,最后是卖淫。到了穷途末路之际,她甚至向从前的雇工乞讨。小说中作者是这样向读者直接灌输自己的观点的:“这说明对美食的热爱会使你堕落到什么地步——你将和所有贪食者一起沦为社会渣滓。”最后,作家让可怜的热尔维丝饿死在楼梯间里。

到了20世纪,像左拉这样一个被认为具有“科学观”的作家仍然把“饕餮”描绘成最致命的罪恶,这说明人们憎恶吃的情结是多么根深蒂固。以剥夺对美食的享受为目的的法律可以追溯到斯巴达文明的早期,是西方首批制定的法律之一。罗马人却反其道而行,他们认为,就餐的客人到专门的呕吐池里呕吐出之前吃进的菜肴,以便腾空肚子接着吃更多的食物,这样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习俗,就连大诗人塞内加(Seneca)都忍不住要抱怨:“他们是为吐而吃,为吃而吐。”恶心吧?也许。可是,我们今天使用的高科技催吐法——食用脂肪替代品蔗糖聚酯和使用抽脂术减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罗马的立法者们最后改变了他们的态度,禁止了最奢靡的菜肴,但真正对贪食宣战的是基督徒。他们制定法律,什么季节吃什么蔬菜,正餐饮用哪一种酒,他们都一一作出限制。他们喋喋不休地进行病态的说教,把美味佳肴视为邪恶,把忍饥挨饿宣扬成真正的美德,这一切为现代心理疾患——厌食症和善饥症——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特洛伊烤猪

侍者首先修剪你的脚指甲,然后奉上一杯百年陈酿——意大利费乐勒斯名葡萄酒。一名仆人一边吟唱着主人特瑞马乔(Trimalchio)的诗作,一边端上满满一大盘冷切肉:香猪乳、雄鸡冠、飞兔肉、睾丸、火烈鸟舌,还有鸵鸟脑。最后,正餐开始了。首先是以牛奶为食养大的蜗牛,足有网球般大小,佐以酸甜酱;紧接着是餐前点心榛睡鼠,食用时要蘸着蜜汁和罂粟籽;活鱼是在餐桌上浇以滚烫的酱汁,人们开始夹食时它还在动;禽肉菜肴以油酥“蛋”开场,“蛋”里面是一种袖珍莺科鸣鸟,裹以生蛋黄和胡椒粉,一个一口,连骨头也可以吃。接着是整只烤鹅和烤天鹅,尝上一口,会给你意外惊喜!原来那是用猪肉做的。主菜终于来了:牛腹中塞着整只羊,羊腹中塞着整只猪,猪腹中塞着整只雄鸡,雄鸡腹中塞着小鸡,小鸡腹中又塞着鸫鸟。餐后甜点是蛋糕,从天花板上徐徐降至你的面前,蛋糕上的藏红花汁喷射了你一脸。如果还有客人没吃饱,还有腌制的兔幼胎,客人可以一边啃食,一边看特瑞马乔上演自己的葬礼,让人大声宣读他的讣告,赞美他非凡的品味和无比的慷慨。

特瑞马乔原来是个奴隶,后来发迹成为富豪。他挥霍自己的财产,穷奢极欲。正是他这样的暴发户使得罗马议院在公元前一世纪下令禁止了数百上千的名菜。他那记载于1世纪一位无名氏写的《森林之神》(The Satyricon)的书中的著名大餐上的每一道菜,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违禁的。其中一道菜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只烤整猪被佣人洋洋得意地端入餐厅,结果却让特瑞马乔动了雷霆之怒,原来他“发现”主厨忘了给猪去除内脏。因为失职,厨师即将在客人面前被绞死,但是特瑞马乔决定,这位厨师在世上的最后一个行为,应该是在大家的注视之下为烤猪去除内脏。厨师一边哭泣着乞求饶命,一边将刀插入猪身,刹那间大量香肠从猪腹中喷涌而出。哈哈!这原来是个玩笑。厨师获得了金冠作为奖赏,客人们急忙起身到呕吐池呕出食物好接着再痛吃一场。这道菜肴叫“特洛伊猪”,因“特洛伊木马”而得名,二者腹中一样都充满了意外的刺激。由于这道菜常常被禁,因而肯定被列入了罗马警方通缉的十大禁菜的黑名单。

同样被禁食的名菜还有外裹罂粟籽的榛睡鼠。榛睡鼠是长尾的啮齿类动物,它们自出生起,就被罗马人养在一种叫做“多利亚”的透气陶罐中,由于在陶罐里没法活动,兼之又以强制进食的方法喂养,榛睡鼠只只肥软丰圆如同脂肪球。这些肚皮滚圆的鼠类一看便知是人间美味,以至于政府担心它们会使军人们变成一群贪生怕死、只知食鼠的饕餮之徒,于是便在集市上设立了岗哨,卫兵们奉命没收出售的榛睡鼠。榛睡鼠成了稀罕物,精英阶层又以强制进食的方法喂养鸡和猪,直至它们长得超乎寻常地又肥又嫩。餐桌上,在发出嗬嗬赞美声的客人面前,政府职员记下供食用的动物的体重。后来,像大加图这样的道德学家就要求人们在就餐的时候打开大门,这样所有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吃什么。他还限制了每周举行晚宴的次数,违规的客人和主人一样都要受罚。大加图这个正人君子,甚至还发起宣传活动,反对当时流行的为大厨们而不是为将军们树立雕像的风潮。

由于过度依赖进口,暴饮暴食的罗马人最后吃空了自己的帝国(除非你认同另一种理论,即认为罗马的灭亡是由于罗马人长期使用的铅质酒壶而造成对大脑的损害,亦即国民饮酒导致了罗马的灭亡)。在随之而来的欧洲中世纪愚昧黑暗时代,公元5至11世纪,人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过量饮食的现象大为减少,限制饕餮的法规消失了,到了16世纪的佛罗伦萨,这类法规又突然出现,严格规定红衣主教一餐只能吃九盘菜。19世纪日本皇室家族规定了在什么季节只能出售什么农产品,这样就没有什么商贩能够买到比天皇更多的松茸。出于同样原因,野禽、新式糕点式样以及绿茶也同样被禁。一个人的社会阶层决定了他一餐能吃几道菜:农民每餐只能吃一碟菜,而且不能饮清酒,而武士就可以吃九碟菜;农民举行的晚会在日落前就得结束。这些法规的意思很明白——农民生来就注定该为皇帝耕种,而不该享受收获。

感谢上帝,所有的这些法律终归徒劳,因为,如果不把新鲜感受当做永恒的追求目标,文明又如何能称之为文明?有人认为这样的追求是道德腐化,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一个人眼里的腐败堕落,在另一个人的眼里却是美酒佳酿。所以,11世纪印度国王施伦尼卡举行素食者的狂欢盛典,决定盛典菜肴好坏的关键不在于所上的菜肴是如何烹饪的,而是在于这些菜肴是如何被人们食用的:第一道菜,上的是供嚼食的水果,接着是可吮吸的水果,然后是可舔吃的,如此种种。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收藏大量钻石珠宝及胃口奇大而出名的美国百万富翁戴蒙德•吉姆•布雷迪(Diamond Jim Brady)在酒宴上摆出百多只牡蛎,花钱雇裸体的少女亲手喂进他的口中。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在1606年举行了一次值得一提的晚会,由贵族小姐们在晚会上演“七德”一剧,然而美酒佳肴让演员们意醉情迷,她们甚至无法演出所饰角色。“信仰女神在台下恶心呕吐不止,”一个记者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胜利女神醉得酣睡不醒。”当代最著名的饕餮,是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一系列秘宴,特色是食用濒危动物如圃鹀、山鹬,可能还有海豚和鲸鱼(当然,所有的参加者对此都矢口否认)。

但还是让公认为比较权威的希腊人来做决定性的陈述,因为从文字上看,在他们的语言中最长的单词是一道菜名,并且被记录在阿里斯托芬的剧作

《议会女人》(Ecclesiazusae)中:

现在,长腿的,瘦高的,小个的,

步履轻快地来到宴会上,而我很快就要离开;

桌上一盘佳肴,热气腾腾,

装满野味鱼禽:

(菜名是)

大浅盘—里脊牛肉—奇蹄猪—大菱鲆—鹤—小口泡菜—醋腌埋葬虫—蜜制普龙托—乌鸫—歌鸫—斑尾林鸽—肉排—烤骨—浸野兔—甜杂碎—禽翅,

你已经听到了,这个消息千真万确,

那就赶紧抓住碟子和一份煎蛋卷吧!

古罗马水煮蛋

虽然不如肚皮滚圆的榛睡鼠那样美味,下面这道水煮蛋蘸松子酱的烹饪方法倒也略具罗马享乐主义的风味。佐以蜜酒食用(蜜酒是用半杯加热后的纯蜜倒入一瓶白葡萄酒中冷却而成的),作为开胃菜,别有意趣。烹饪方法来自西方最古老的烹饪书《阿匹西亚斯论烹饪》(Apicius de re Coquinaria),作者是阿匹西亚斯(Apicius)本人,大约写于公元1世纪。

用料:

2盎司(约62克)松子

3汤匙醋,红葡萄酒醋更佳

1茶匙蜜

少量拉维纪草(芹菜叶)

4个水煮鸡蛋,中度熟(煮大约4分钟)

做法:

松子浸泡在醋中四个小时,用搅拌器与其他配料(鸡蛋除外)一起打成泥,松子酱和鸡蛋分碟装,客人可以根据口味添加酱汁。酱汁可以保质数日。

 

魔鬼鸡尾酒

基督教的道德学家对待罗马饕餮盛宴的严肃态度,可以从他们对入地狱的贪食者施以的强烈恐吓中略见一斑。在一本中世纪的爱尔兰文手稿中说,饕餮者将永远漂浮在痛苦之湖,仅仅一滴湖水“所产生的彻骨寒气,就足以毁灭地球表面的所有生物”;而在其他流传的文字里,饕餮者面对着一桌美食,却无能为力地痛苦呻吟,手中的刀叉无论如何也碰不到丁点儿食物。但是最广为流传的酷刑则是让魔鬼把青蛙和蛇塞入饕餮者已经深感腻味的食道,执行这个惩罚的是撒旦的得力助手,虽不具声望却颇有铁腕的别西卜。其他的文化社群也设想出了种种类似的折磨:佛教的十八层地狱中有两层专门用于净化美食家的灵魂:第一层是等活狱,食肉者被安置在粪池中,满池爬满了蛆虫,啮咬着贪吃者的舌头。再往下第三层是“嚎叫狱”,又称“尖叫狱”,饮食鉴赏家们无助地在河流中上下沉浮,时不时有个魔鬼关切地打捞起其中一人,问他是否想要吃些点心,“哦,求你!只要水和面包就可以了,”这个享乐主义者哭喊道,“我不挑剔。”哈哈!凶残的魔鬼笑了,然后他撬开美食家的嘴,倒进一整高脚杯滚烫的铅液。

对这些生活舒适讲究吃喝的人的真正惩罚,应该是让他们亲眼目睹天堂之上的盛筵,因为,根据所有宗教轮回报应的逻辑,活着时蔑视世间美餐的人,在死后所得到的回报,就是让特瑞马乔都垂涎不已的丰盛的天国自助大餐。大多数的宗教都提到了牛奶河、美酒,以及汩汩流淌的清澈蜜汁,但是可能只有伊斯兰教提供了最具体的细节。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写过,天国里有小骆驼般大的、新鲜炸出炉的鸡,扑腾扑腾地落在你脚前。鱼肝似乎很受欢迎,涮骆驼肉和盐腌骆驼肉也是。后来,神学家们确认,天堂里的每座宫殿的“每所房子里,都摆着七十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七十种不同的食物”。这样一餐有四千九百道菜肴,餐后甜点也包括在内。虽然如此,算出这个数字的中世纪学者艾尔-海瑟米(Al-Haythami)还是没能具体描述每一道菜的内容。为此,我们只好仔细研究一下为了再现虔诚的穆斯林们度过永生的所在——“欢乐园”——而设计的、伊斯兰教著名的“天堂花园”所提供的菜单。《古兰经》把天堂描绘成四面围墙的花园,处处喷泉绿树(英语中表示天堂的paradise一词就来自古波斯语,意为“四面围墙的花园”)。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些花园有的每五十码(约四十六米)就有喷泉;有的园子里行走着去除了利爪的老虎,以体现人与动物在天堂里和谐共处的伊斯兰信条;在一个花园里,一片鲜花盛开的林海之上,建造了悬浮在空中的人行道,哈里发[1]的随从变成了身轻如燕的精灵;维齐尔[2]们看起来好像就是从宫殿那里飞出来,从树梢顶上飘过。

再现这些令人着迷的死后生活远远不仅只是描绘美景,“一点不错,那一天花园里的朋友们会忙碌并快活着。”这段听起来似乎很单纯的文字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虔诚的信徒们将“忙碌并快活”地剥夺处女的贞洁。问题是,多少个处女?我们的朋友艾尔-海瑟米再次作出计算:“天堂里,一颗珍珠变成一座宫殿,一座宫殿里有七十个庭院,每所庭院里有七十座翡翠房子,每座房子里有七十间卧室,每间卧室里摆放着七十张睡垫,每张睡垫上,躺着一个女人。”这样,每个信徒就拥有总计两千四百多万个肌肤光滑的少女。为了即将付出的“体力劳动”,虔诚的哈里发集中了最多的女眷。他们中有的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用“镜厅”来装饰花园,这些“镜厅”实际上就是巨大的圆顶卧室,专供真主安拉“工作”之用。

再现天国食谱时,哈里发们一样讲究。公元10世纪埃及哈里发艾尔-阿齐兹(al-Aziz)让信鸽空运来自黎巴嫩的樱桃。他的前任库马拉维(Khumarawayh)则更偏爱在海枣里塞进杏仁,因为那是最常提到的天国里的食物,在泛舟花园中的水银池上时,他尤其喜欢吃这个点心。另外一样颇受欢迎的菜肴是甜“珠达粑”:

精米做成的珠达粑,

像情人的眼眸一样闪闪发光,

在厨师的巧手烹制下,

它的色泽令人惊叹!

这样的诗是在上菜的时候诵读的,当客人们太饱不想再吃时,诗人就赞美接下来要奉上的佳肴以刺激他们的食欲:

刺山果酱汁朱红鲜亮,

芬芳的气味吹进心灵,

炖生肉卷随着黄昏上桌,

腌鱼切片摆在浅盘边。

渴望的目光看到了大蒜,

麻辣鲜香,令你食欲又起。

羊肉常常出现在菜单上,像藏红花、玫瑰露、豆蔻这样的佐料占了主要地位。特色菜通常包括外裹藏红花汁或芝麻汁的炸茄子(冷却后食用),羊肉外裹罂粟籽,鱼腹里填满胡桃,鳕鱼浇上酸甜葡萄干酱,鸡肉则配上梨干和桃干,诸如此类。人们饮红枣酒解渴,然后啜食口感清凉的冰冻果子露和被叫做“热哈鲁库姆”(意为“爽喉饮”)的甜果冻,西方人管这些甜品叫“土耳其软糖”。冒着热气的黑咖啡装在镶嵌珠宝的杯托里,散发着龙涎香和豆蔻的香气,由天堂送来的童贞少女端上来。然后,啊,是的,信徒们又要回到“工作”中了。

但还有比这无穷无尽的美食和性更为美好的事情,天堂的宴会从来不会因为人们要上洗手间而被打断,只要打个嗝儿,一切不适就会烟消云散,打嗝释放出来的气息清新绝俗,“就像麝香一样”,而且,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安拉真主的赞美方式。

 

苏丹的海枣

在阿拉伯菜系中,海枣的烹饪方法据说就有八百种,包括酿酒。这种来自树上的天然含酒精的果汁(尝起来有点像花生奶油),是伊斯兰教唯一合法的酒类来源,海枣酒如此受欢迎,以至于埃及政府只得下令禁止砍伐海枣树。下面是藏红花海枣的制作方法,来自8世纪巴格达经典烹饪书。这个菜谱在戴维•韦恩(David Waines)的《哈里发的厨房》(In a Caliph’s Kitchen)一书中稍作了修改。原书手稿由一名王室成员和一名女奴合写,是伊斯兰最早的烹饪文献。

用料:

1磅鲜海枣,最好是伊拉克库斯塔维海枣

用沸水烫过的杏仁,一个海枣配一个

3汤匙玫瑰露

1/4茶匙藏红花

2汤匙蜜

2汤匙精制糖,用以外裹海枣,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再多一些

2茶匙肉桂

做法:

撕开海枣,取出枣内硬核,填入沸水烫过的杏仁。将撕开的裂口用手压合。将玫瑰露、藏红花和蜂蜜煮沸,小火煨三至四分钟,待冷却后浇在海枣上,确保每个海枣上都浇上所制糖浆,存放数小时或隔夜。将精制糖和肉桂混合,除去海枣上的糖浆,裹以肉桂和精糖的混合粉末(如需更详细的制作方法,查看链接)。储存在阴凉处,再多撒上一些糖。冰冻的海枣全年都可以买到,但是秋天收获的新鲜海枣口感最佳。

天使的食物

对于人类死后在天堂里所吃的食物,我们似乎比较清楚了,但是天使们吃什么?天使的菜谱究竟有些什么特性?有关争论已经进行了几个世纪。伊斯兰学者依本•马嘉(Ibn Majah)说过,天堂的主人只吃“上帝的荣光”,以“赞颂神圣”之声吞服。马克•吐温确信,天堂的食物一定就是西瓜。虽然如此,绝大多数的证据表明,天使更喜欢吐司。《圣经》的《诗篇第78首》中说,这些精灵(我们这里谈及的是犹太—基督—伊斯兰三教)靠“天上的小麦”或是“吗哪”为生。前者暗指面包,但后者“吗哪”又是什么?在《圣经》所使用的语言阿拉姆语中,“吗哪”据说意思就是“这是什么?”这个解释不算可靠。幸好,《圣经》中还提供了一些有趣的线索,尤其在犹太人逃出埃及的那一段:他们食物吃完了,接着,刷刷刷!这“吗哪”便开始从天而降。摩西立即告诉众人把吗哪收起来,“因为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人们依言把吗哪收起来,将其烘培成滋味如同“掺蜜的薄饼”。事实上,吗哪可能就是一种类似苔藓的地衣,学名“壳状地衣”,生长在中东地区的悬崖上。风从海拔更高的沙漠吹来,将这些植物播撒在低处沙漠的各个角落,最后像雨点般落在贝都因人居住地。它天然就有种甜味,当地人把它叫做“大地的脂肪”,配上茴芹和蜜,可以用来制作面包,即“帕纳卡皮安”(在埃及亚历山大港尤受欢迎)。用吗哪制作的面包是天使理想的食物,新鲜出炉食用最佳,也可用来制作美味的果酱。

如果耶和华给你吃吗哪,不要像犹太人那样贪婪,他们才吃了四十天的吗哪,就开始抱怨了。“我们记得,我们在埃及的时候是吃过鱼的,”他们哀诉道,“我们那时还吃得到黄瓜、甜瓜,还有韭葱和蒜。但是现在我们的灵魂快要枯萎了,因为我们面前除了吗哪,啥也没有。”于是体恤他们的耶和华给他们送去了一些小山雀,其实那就是鹌鹑,这些鹌鹑和吗哪一样,扑簌簌地从天上落到他们脚下,等着他们享用。篝火点燃了,美酒倒入杯中,人们都开始狼吞虎咽,但是这只是一场骗局。对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贪食和忘恩负义,耶和华似乎“雷霆大怒”了——如果所有的天国雇员也都开始抱怨吗哪,那可怎么办?——接着,“当鹌鹑肉还在他们的齿间时,耶和华就让他们染上了一场非常可怕的瘟疫。”换言之,就是让他们食物中毒。这个神话不是毫无根据,因为鹌鹑自古就经由该地区往非洲迁徙,旅途遥远,它们途经该地时完全有可能已经精疲力竭,这样就有了这段鸟儿们跌落在以色列人脚下的传说。那场来自天国的“瘟疫”也有事实根据,鹌鹑吃藜芦根和天仙子,二者都含有毒素,通常情况下这不是问题,但是当它们严重脱水时,毒素就会集中在肌肉系统。希腊人知道这很危险,但是犹太人并不知道,鹌鹑让整个以色列民族得了一场严重的胃痛,那些对食物抱怨得最大声的人病死了,就埋在当地。

 

圣女与超模

中世纪的圣女和现代时装模特也许各自都在努力追求着不同类型的完美——圣女们追求精神完美,模特们追求外表完美——但是她们一直都是选择极端的节食方式作为最能表达她们神圣本性的手段。如今风靡的骨感美女众所周知,已经无须多加评论,然而可能没有人注意到,她们和中世纪圣洁的女信徒极为相似,这些女信徒中有半数都在进行强制节食,常常因此而饿死,人数可能是参加斋戒的男信徒的两倍。鲁道夫•贝尔(Rudolph Bell)在《神圣的厌食症》(Holy Anorexia)一书里,认为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所共同为之沉迷的嗜好,起因于神经性厌食症这种心理疾患的爆发,患了神经性厌食症的女人们忍饥挨饿,并错误地认为只要进食就是饕餮。还有人暗示神经性厌食症起因于女人与食物以及母性之间独特的关系。不管原因是什么,圣女和模特们的菜谱足以使最虔诚的罪人看了都丧失食欲。圣女薇罗妮卡(St.Veronica)几乎一生都以蜘蛛和猫的呕吐物为食,但是最后她还是接受了以蔬菜汤和两盎司水果作为早餐的食谱,晚餐就吃几颗葡萄。13世纪的圣女马加利大(Margaret of Cortona)只吃干面包和非常少量的生菜。现代模特的食谱和她们的惊人地相似,尤其是在重要的时装秀或摄影之前的几周里,她们除了卷心菜汤别的什么都不吃,这样她们体内的脂肪就会降至最低。据报道,一位著名的芭蕾舞演员多年每天只吃一个苹果,而另一些女人则大量饮水消除食欲,故意要让自己挨饿。许多著名的女演员对古代圣女们的食谱进行了现代改良,她们早餐用无脂松饼替代陈面包,晚餐吃生菜和清淡调味的芝麻菜色拉。

最耐人寻味的是圣女们斋戒的动机。犹太教徒和基督徒的节食最早是一种苦行方式,同时也是对罗马异教徒的放纵行为所作出的反应。然而,这些女基督教神秘主义者们主要是利用节食的方法来改变她们的意识,科托纳的马加利大总结过,斋戒是一种技术手段,强迫自己斋戒之后,她就会“感到眩晕,自己的灵魂从而变得炽热”。真正饥饿的人是做不了白日梦的,但是有控制地挨饿却可以使人产生心理暗示和幻觉,而这些女士们正是如此。最令这些中世纪的骨瘦如柴的圣女们动心的幻觉包括与耶稣发生性行为。“起初她亲吻着耶稣的胸膛,”14世纪,福女安日拉(Angela of Foligno)的告解神父(或者是她的传记作者)详细地叙述道,“然后她亲吻他的嘴,从他的嘴里吐出的气息芬芳甜美……接着,她把脸贴在耶稣的脸上,耶稣的手抚摸着她另一边的脸,把她拥入怀中。”圣女特蕾莎(St.Teresa of Avila)描述了天使们如何将“炽热的矛刺入我的体内”,使她发出充满欲望的呻吟。有时候,这些超天国的性前戏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卖弄风情。意大利主保圣女加大利纳(Catherine of Siena)叙述了耶稣是如何挑逗她的:“他站在远处,让我看他身上最神圣的部位(即伤口),我哭了,因为渴望着将自己的嘴唇贴在那神圣的伤口上,在我的泪眼中,他笑了一会儿——至少他似乎是笑了——然后他走到我面前……把我的嘴唇贴在了他伤口的位置。”在其他的段落,她还狂热地说道,耶稣是如何将一个“鲜红并发着光的器官”(心脏)插入她的身体。

这和当代时尚界所面对的尴尬惊人地相似。当然,模特们节食不是为了幻想和圣子发生性关系,至少并不完全如此。记住,上文描绘的中世纪圣徒们的幻想并非私人的事,这些幻想是要和公众一起分享的,圣女们向男性神父坦陈她们的幻觉,神父再把有关内容印制成小册子传播给公众,比如14世纪圣女加大利纳的告解神父写的圣加大利纳传记就是这类。现在的模特“圣女”们不再通过神父获取圣女的身份,她们和时装设计师以及摄影师一起制造出了超自然的幻象,这些幻象通过绵绵不绝的杂志得以和公众分享。毫无疑问,印在这些通俗刊物上的幻象和记录在那些圣女们的传记中的一样,不仅性感而且宛若置身天堂。完美的女人,游走在田园牧歌式的完美景物中,享受着不可理喻的奢华,她们悠闲地躺在泳池边,全身闪耀着神圣的容光。对于读者而言,这些都是不可企及的天堂景象——只有身材纤细完美的女神才可以置身其中。在这些场景中的男模们,他们无性别的造型看起来就像中世纪画家笔下的耶稣一样:光头、美丽而且颀长。照片中的女人虔敬地触摸男模的身体,近乎崇拜。这些照片大多以“散焦”的方法拍摄,虽然这种摄影方法如今是用来传达浪漫的氛围的,但是起初这让人想到的是宗教光晕所产生的光芒万丈的景象。圣女薇罗尼卡死后,她的追随者们肢解了她的遗体,作为宗教圣物分别出售,意大利的教堂里就藏满了这类残忍的纪念品,有的人认为这种做法类似于当今那些T型台上的模特被狗仔队的镁光灯照射,被镜头肢解,然后狗仔队再把抢拍下来的照片向全世界发行。

在神学界和时尚界,和女人们合作,或者也可以说是操纵女人们,使她们通过极端的节食来“净化”自身的,是男人——神父或者时装设计师——他们从事的是出售完美幻象的行业,而且一般来说他们不是同性恋,就是性冷淡。时装设计师常常被认为患有厌女症,人们对他们所持的这种先入为主的成见甚至也有它相应的早期基督教的原型。4世纪的修道士圣哲罗姆(St.Jerome),首创了当今流行的女性形象,他驱使追随者们给自己的女儿穿上褴褛的衣裳,让她们没完没了地斋戒,从而能“使她们纤小而滚烫的身体冷却下来”。圣哲罗姆对淑女的定义,就是“我从来就没见过她吃东西”的这样的一个女子。他的追随者强迫自己的女儿独自在黑暗的房间里用餐,这样就没有人会看到她们这令人不齿的行为。哲罗姆的理论和现今西方时尚界泰斗的观点是如此相通,这一点并不令人吃惊,因为二者都来自同一种文化,即认为史上最为淫荡的原罪,就是一个叫夏娃的女人所犯下的贪食的罪行。由于一个叫布莱西拉的女追随者因遵守哲罗姆的饮食规则而饿死,他最后被烫死在滚水中。同样,报道表明,时尚界对瘦弱女模的着迷,涌现了被与饮食有关的心理问题所困扰的一代女性——目前,全美有百分之八十四的女性在节食,每两百个女大学生中就有一个被诊断患有饮食紊乱症——其结果,引发了诸如丹麦这样的国家对是否立法禁止过瘦的形象出现在媒体上开展了初步讨论。

荨麻汤

虽然举止惊人的圣女克利斯蒂娜(Christina the Astonishing)以从她自己巨硕的乳房分泌出来的乳汁为食,但是世界各地的圣徒们更喜欢吃的是一种草,这种草有毒,人触摸会有灼痛感,名大荨麻,是很好的汤料。12世纪中国西藏圣徒密勒日巴(Milarepa)长期只吃荨麻汤“萨图克”(藏语),连头发都变成了绿色。爱尔兰的圣格伦巴(St.Columba of Ireland)的养生法原先也大抵相同,直至他的体重神秘地不断增加,这位圣徒才找来厨师调查此事,结果发现厨师一直偷偷地往他的汤里加牛奶。

切荨麻时必须戴上橡胶手套,荨麻只有嫩尖可食。四人份。

用料:

1杯盛满的嫩荨麻叶

野葱段(调味用)

2杯煮沸的牛奶加汤汁(或水)

1盎司(约31克)奶油

2盎司(约62克)燕麦片(或大米)

辣椒

荷兰芹

做法:

将荨麻和野葱蒸二三分钟,避免变黄。依次加入煮沸的牛奶和原汤的混合汁、奶油、燕麦片(或大米)、盐和辣椒增味。文火煨30~40分钟。适当调味,拌入荷兰芹后食用。

 

享受脂肪之乐

“你真是太胖了!”一个加拿大奥吉布瓦人惊叹道,他的意思是“你长得很帅”:健康,富有,噢,真是漂亮。世界上的大多数地方的人依然以胖为美,就在一个世纪之前,B.约翰斯顿(B.Johnston)著名的《吃并胖着》(Eat and Grow Fat)一书的作者,就是因为给狂热地要“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以获得哪怕是一小薄层的脂肪”的淑女(以及男士)们提供建议,而大发其财,这类的书绝不会领人走上患厌食症的道路。“每个瘦削的女人都想长得结实一点,”法国膳食专家布里亚-萨瓦兰(Brillat-Savarin)写道,“这样的愿望我们听了上千遍。”萨瓦兰的疗法是尽情地吃松软的蛋糕、通心粉和葡萄,洗热水澡,“多睡午觉”。如果缺乏坚持萨瓦兰疗法的意志力,那就只好往衣服里塞满填充物,使自己看上去胖一点。我们所知道的“节食”(diet)一词指的是“无休止的活受罪”,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比较接近的是19世纪的时尚如“细嚼慢咽法”,此法的美国狂热追随者们每口食物都咀嚼三十次才咽下,并以此为荣。

对脂肪赘肉的这种热爱之情超越了人体。古埃及人头上顶着碟子,里面盛放有着异香的动物脂肪,这样在他们就餐的时候,脂肪会融化,散发出可爱的香味。但是真正的需求还是在餐桌上,“有些人,”18世纪的约翰•查斯勒(John Trusler)在他的《餐桌的荣耀》(The Honors of the Table)一书中写道,“喜欢柔软的脂肪,另一些人喜欢硬一些的,每个客人都会被问到喜欢哪一种脂肪。”他的建议是,美味的猪肉脂肪是骨髓状的、松弛的,而“从小牛的后耳削下来的软骨般的脂肪亦是极佳”。由于鹿肉脂肪“非常容易冷却凝固”,查斯勒强烈要求细心的主人们上鹿肉脂肪的时候要用热碟,使其保持鲜美柔软,“对食友来说,这样永远都是赏心悦目的”。“雕刻家”们端上这些美味的时候,一手高举动物的遗体,一手颇有技巧地将其切片(这样才能让半透明的汁液状精华滴坠),在期待着的客人们的盘中像玫瑰花瓣片片重叠成完美的图案。

脂肪,实际上,是耶和华所偏爱的美食,《圣经》明确指定,寺院中应该燃烧“动物的脂肪”,供上帝之需,我们这些世人吃瘦肉就行了。脂肪常常被当做酱汁来食用,每一块烤肉总有一面涂上油脂。烤羊肉最好是涂上闪着光泽的羊尾脂肪,查斯勒说,“这样的烤羊肉才能算是大功告成,可以分块装盘”款待垂涎不已的游牧部族。中东文化中对羊尾脂肪情有独钟,人们饲养长着巨尾的羊——直径足有十八英寸之巨——为了保护这宝贵的附属部位免受挤碰导致淤伤,羊身后还专门套上了小型马车。羊尾脂肪是烹制诸如“卡沃马”(原味羊肉)这类佳肴的必备配料,而且一度还是顶级土耳其点心蜜糖果仁千层酥的秘密配方。荷兰人非常喜欢幼鹭身上的带有海洋味道的脂肪,这种脂肪是通过把幼鸟从巢里摇晃下来而得到的,17世纪早期,一位外国要人访问荷兰的泽文尤真森林,超过五百只幼鹭从巢里被摇晃下来充当午餐。也许最著名的法国脂肪(不包括诺尔曼奶油)是家禽骶骨上的肉,sots-l’y-lais’se,字面意译为“只有傻瓜才不理”,这种脂肪取自鸡臀附近。《纽约时报》的评论家克雷格•克莱本(Craig Claiborne)在1975年吃了他那顿著名的有着三十二道菜的、价值四千美元的盛宴,其中一道菜就是由数十种凝胶状脂肪烹制的美食。

真正无脂肪的食物,就像没有脂肪的人一样,是缺乏个性的。脂肪就好比音量调节旋钮,如果没有它,我们的味蕾就无法辨认味道,然而它本身却是一点味道都没有。脂肪是如何成为当今世界的食品禁忌的呢?当然,脂肪并不是禁忌,我们忌讳的是脂肪所体现的观念。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简直爱死了脂肪,他们耗费巨资,研制出脂肪的人工替代品,使他们既能大快朵颐,又不至于吸收过多的卡路里。真正憎恨脂肪的人,要追溯到美洲土著居民,当被问到欧洲人带到新大陆来的三大邪恶事物是什么的时候,玛雅人首先提到酷刑和种族灭绝,但名列第三的就是西班牙征服者的偏爱,在烧烤食物时“润抹用的猪油”。

密特朗的“最后的晚餐”

当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密特朗得知自己将要死于癌症,他在1995年12月31日,新年前夜,邀请朋友们参加他最后一次新年晚宴。第一道菜是牡蛎,然后是肥鹅肝、烤阉鸡,但是没有甜点,也没有奶酪。密特朗想品尝的最后一道风味,是一种只有人的脚指头大小的鸣鸟,濒危珍禽圃鹀,售卖或猎取圃鹀都是违法的,食用它当然也就是犯罪。密特朗以传统的方式食用这道菜,先是在头上盖上一块刺绣花布,然后再把整只鸟放入口中。

如果罪恶感是一道美味(其实它的确就是一道美味),那么圃鹀就是世上最美味的一道佳肴了。这种羽毛柠檬黄色的鸣鸟,在英语中称为“鹀”,最早出现在法文歌曲中,象征纯洁以及耶稣之爱。后来,波尔多附近的一个部落的人向南迁徙到了非洲后,开始布下罗网捕猎圃鹀,他们在树顶安放一种叫做“马多勒”的木制捕鸟工具,活捉的圃鹀被蒙上眼睛或者关在不透光的盒子里养一个月,喂以黍、葡萄,还有无花果,该饲养方法显然传自罗马帝国腐败的厨师们,后者把圃鹀称为“莺科鸣鸟”,或者是“啄食无花果的鸟儿”。当捕获的圃鹀长到了正常体型的四倍大时,就被浸泡溺毙在用矮脚小口大肚酒杯装的法国阿玛尼亚克酒中,这副残忍的死亡场景使圃鹀从纯洁的象征沦为美德泯丧的饕餮象征。例如,在珂莱特(Colette)的小说《琪琪》(Gigi)中,当主人公假小子琪琪准备进入社交圈时,学习的是如何正确地吃牡蛎和水煮蛋,而当她开始接受交际花训练时,据说她“学的就是如何吃圃鹀”了。并非只有交际花才痴迷圃鹀,吃圃鹀时在头上盖上一块刺绣花布的传统,就源自一位大腹便便的神父,他这么做是为了不让上帝看见他的虐食行径。

圃鹀的烹饪方法很简单,只要把它们放入烤炉爆六至八分钟即可食用。真正的秘密在于吃的过程。首先,你在头上盖好一块传统刺绣花布;然后,把四盎司(约一百二十四克)重的圃鹀整只放入口中,只让鸟头悬于唇外,咬断弃之。圃鹀烤好后必须立即食用,所以它非常烫,你得让它停在舌上,一边快速地咝咝吸气,这么做可以让它冷却,可是真正的目的却是让那绝妙的脂肪如瀑布般顺着你的咽喉自由地倾泻进腹中。等它凉了一些,你就可以开始咀嚼了,你需要大约十五分钟,从胸开始,到翅和酥脆的骨,然后是内脏。狂热的食客声称,即便头上蒙布,黑暗中仅凭咀嚼,他们就能够体验到这只鸟儿的一生:摩洛哥的麦子,地中海上微咸的空气,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豌豆大小的鸟肺和心脏,满溢着在它溺亡时涌入的阿玛尼亚克酒,据说会在食客的舌尖碎裂,迸发出带着佳酿芬芳的花香。享用圃鹀,还要佐以波尔多葡萄酒。

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加美味?没有。据有过经验的内行食客看来,禁止食用圃鹀如同宣判法国文化的死刑,所以他们不顾高达两千美元的罚款,继续食用这种珍禽。“这是最难以置信的——美味!”让•路易斯•巴拉丹(Jean-Louis Palladin)说。他是法国大厨,一次,为了给他在华盛顿水门饭店的餐厅准备晚宴,他私运四百只圃鹀入境。(他把鸟儿藏在纸尿片盒里,躲过了海关。)对于食客们头盖刺绣花布是因为愧于被上帝看见的说法,巴拉丹嗤之以鼻,“羞愧?当然不是!这么做是为了让你集中注意力,享受脂肪流入喉中的快感。看见了吗?这样的确像是在祈祷,就好比你在做弥撒时,从神父手中接过圣餐薄酥饼放入口中,心里同时感念上帝一样,吃圃鹀其实也和这差不多。”

看起来密特朗总统对此也很赞同,1995年的那个晚上,尽管病入膏肓,席间两度昏厥,这位法兰西最后一位真正的伟大领导人打破了一餐只能吃一只圃鹀的惯例,他吃了两只。这是他所吃的最后的食物。第二天早晨,密特朗开始拒绝进食,不到一周,他就与世长辞了。

 

链 接

☆ 特洛伊烤猪(第47页)

经作者本人同意,对伊拉莉亚•戈齐尼•贾科萨《古罗马的美味》(A Taste of Ancient Rome)一书中的Ovis Apalis(水煮蛋蘸松果酱)配方略加改动。

☆ 魔鬼鸡尾酒(第51页)

爱尔兰的《梅利诺的幻觉》(Vision of Merlino)一书中,美食家们不满地抱怨,“为了补偿我们无法拒绝的食物/以及我们不遵守斋戒的罪恶/饥饿和吃喝将永远伴随我们。”文中提及的伊斯兰教沦陷的花园,依然存在于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关于该花园无数次沦陷的记载,出自艾尔•海瑟米(al-Haythami)的《圣训集》(Majia al-zawa’id)一书,书中同样提到,每个男人的性持久力都应该增强一百倍。尽管作者并未说明怎样达到这种效果。我们可以猜想鹰嘴豆在天堂的四千九百道菜肴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鹰嘴豆十分提升性欲,据说仅需喝用这种豆煮的汤,就足以让人拥有“使七十二只未交配过的母山羊失贞”的力量。关于天堂里放纵肉欲的评论出自9世纪伊斯兰教逊尼派重要经典《穆斯林圣训实录》(Sahih Muslim Book)第三十九章,第六千七百九十八句圣训,由真主之仆贾比尔•伊本•阿卜杜拉(Jabir ibn Abdulla)记录。阿卜杜拉这样说道,“我听到真主安拉的门徒说,天堂的居民只管吃喝,不用吐口水,不用排泄,也不受黏膜炎之苦。有人问:那么食物都到哪儿去了呢?门徒答道:天堂居民会打嗝,会出汗(在他们用餐完毕之后),他们的汗液散发着麝香味,他们赞扬真主安拉,就像凡人呼吸般自然从容。”对催情食品的细节描述出自《可兰经》第七十六章第十九节及第三十七章第四十节。文中引用的诗句出于简•范•杰尔德(Jan van Gelder)对阿拉伯食品所包含的意象的精彩研究《菜肴与话语》(Of Dishes and Discourse)一书,及A.J.阿伯利(A.J.Arberry)的《伊斯兰文化》(Islamic Culture)。我所见过的绝无仅有、最温和的天堂当属佛教的忉利天[1]。忉利天里只有银光闪闪的溪流和迷幻荷花。

☆ 苏丹的海枣(第54页)

苏丹海枣的制法,根据韦恩斯(Waines)的书(由黎巴嫩的利亚德•艾尔•雷伊斯出版社出版)推荐,把同样分量的糖和肉桂粉混合即可。这种方法倒也可以,但与原来的风味相差甚远。要做出原汁原味的苏丹海枣,得把糖用麝香、樟脑及风信子入味。必须承认,其中有些材料属灭绝物种,不过可以找到有趣的替代品。首先,我们可以用紫罗兰代替风信子。

(1)紫罗兰风味的糖:仔细清洗并晒干的半杯紫罗兰(不可用粉红或白色),在研钵或类似器具中稍稍研磨一下。与等量绵白(调味)糖混均,放在铺好箔纸的托盘上,在五十度下烘干一个小时,冷却。

(2)麝香:可用黄葵子(其拉丁名为Abelmoschus moschatus)代替,中药店有售。

(3)樟脑:最方便的替代品为肉桂。可供选择的还有所谓的食用樟脑,此物叫做kacha karpoor,仍在孟加拉糖果制作中使用。用量约为盖过大头针针尖的量。禁用樟脑油或人工合成不可食的樟脑。多数樟脑都是不可食的,在任何时候均不可食用。

新鲜海枣来源地之一是亚利桑那州尤马地区(Yuma,AZ)的西部枣庄(Western Date Ranches)(垂询520-726-7006)。

☆ 天使的食物(第55页)

中世纪的人们猜想,天使的胃口奇大无比,最后梵蒂冈教会只好规定天使不得吃喝,不得淫乱,再无性别差异。事实上,好些食物都叫manna(吗哪),也即《圣经》中古以色列人经过荒野时所得的天赐食物。例如从沙漠中垂丝柳树上滴下的蜜,这种蜜在土耳其被制成一种芝麻糕。另一种吗哪被用于制作甘露醇轻泻剂。然而,地衣吗哪据说最可能是《圣经》中的吗哪粥,因为《圣经》中提到它是从天而降的。

☆ 圣女与超模(第57页)

尽管哲罗姆(Jerome,据说大小是个美食家)与中世纪后期的身材纤细的圣女们相隔几个世纪,圣女们的日记却似乎被他的教诲深深影响。例如,意大利城市福利尼奥的安吉拉就在日记中说,她挨饿多年就为给她的“火热的小身体”降温,此举失败后,她真的选择了燃烧自己的方式来熄灭体内的欲望之“火”。有趣的是,一些圣徒的饮食日记显示他们似乎和名人一样注重形象:意大利小镇锡耶纳著名的圣女凯瑟琳,据其忏悔神父所言,通过“频繁虔诚地领受圣餐”来度过斋戒期。美国《今日心理》(Psychology Today)的统计数据同欧洲的大致相近。欧洲数据表明,在英国等国家,大约有百分之十五的十三至十九岁的女孩为保持体重,一天只吃一餐饭。联邦健康指南表明,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模特出现厌食症。女孩患厌食症的几率比男孩高二十倍。约有百分之十的厌食症患者死亡。详情请登陆网站www.edauk.com查询。

☆ 享受脂肪之乐(第63页)

在特拉斯洛(Trusler)的时代,人们喜爱的不仅仅是脂肪。任何颤软、多汁的东西似乎都极具吸引力,包括眼球,“刀尖直插眼窝底部,挖出眼球”,愉悦的牙齿间“充溢着胶冻”。1898年,“伟大的咀嚼者”豪瑞斯•弗莱彻(Horace Fletcher)推出了弗莱彻主义,主张每一小口都应咀嚼约三十次。据称,这种方法对于减轻体重十分有效。科(Coe)的著作中提及玛雅人保留了涂浇油脂法,她称该记载源自戈梅兹•德奥洛斯科(Gomez de Orozco)所著的《密切肯编年史》(Cronicas de Michoacan)一书。

☆ 密特朗的“最后的晚餐”(第65页)

在埃塞俄比亚西南部的古拉吉族人(Gurage)中,有个类似蒙起头吃饭的奇怪习俗。那里的人认为,失去胃口的人是被妖魔附身了。唯一的疗法就是把他的头盖上,狼吞虎咽。这类小吃有时要持续十二个小时,直到那个人说,“Tafwahum”(我饱了)。

 

Part 5 贪婪

“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在于:富人吃起东西来随心所欲;穷人则饥不择食。”

——沃尔特•罗利爵士

神奇食人族

1215年召开的罗马公教第四次拉特兰会议是中世纪最重要的政治性集会。来自各方的世俗和宗教界的权势代表人物熙熙攘攘地拥挤在空间狭小的教堂,有位主教甚至被踩踏致死。在历时一个月的会议上通过了一些有趣的改革主张,例如:弱智和机能不全者不得从事教士职位;穆斯林和犹太人必须戴上滑稽的帽子。不过最令人费解的也许要算是该会议对天主教大弥撒中的圣餐饼所作的解释。在那之前,人们把分食圣餐饼看成是耶稣基督和信仰者分享圣饼的象征。拉特兰会议改变了这一切。他们宣称,在“真正”的基督教仪式中,圣餐礼中的薄饼和葡萄酒“确确实实通过神圣的力量渗透到耶稣基督的身体中,葡萄酒流到他的血液中”。所有持不同看法的人都被视为异端,必须被判处死刑。从那时起,圣餐的薄饼就被看成耶稣基督的血肉,仿佛血淋淋的人肉,吃圣餐饼就是嗜食同类。

召集第四次拉特兰会议的教皇英诺森三世声称他只是引用了《新约》中一个段落的字面意思,书中耶稣基督一边把面包分给他的信徒,一边说道:“这是我的肉体,拿去吃吧!”事实上教皇是一个善于诡辩的罗马教徒,他是毕生致力于把教堂变成欧洲最高权力中心的人,而不是一个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圣经》的人。然而,他对天主教弥撒的圣餐礼给人在心理上产生的影响力一清二楚。

圣餐礼是所有宗教典礼中最具感官刺激的:神父们身着洁白的教袍站在闪烁的烛光中,大口大口地喝下装在镀金大高脚杯中的血红的葡萄酒,把薄如纸翼的圣饼送入虔诚的双唇中。宗教气氛十分浓厚。然而,在英诺森教皇统治期间,圣餐薄饼的联想意义遭到了全面破坏。在此之前一百五十年,教派的东部分支就如何烘烤圣饼留下一个争论。一些异教教派,例如阿尔比派(起源于11世纪法国阿尔比的基督教派,13世纪被诬为异教徒,遭到教皇和法王组织的十字军的镇压)宣布圣饼没有任何意义,也不能使宗教仪式更为生动感人,声称应该把人体胚胎揉入面团中制作圣饼。正当圣餐礼的神圣意义和权威性受到这些挑战时,英诺森教皇对《圣经》进行了“原教旨主义”解释,这种解释与其说是对《圣经》的字面理解,倒不如说更像是在努力扩大罗马天主教弥撒的影响力。

但是,英诺森教皇并不是最早注意到基督教吃人倾向的人。教皇极有可能是从罗马异教徒明尼卡斯•菲利斯(Minicus Felix)这段描述新犹太教派的文字中得到一些启发的:

任命基督教新成员的具体过程令人作呕、臭名昭著。新皈依的教徒,以为用刀刺入面包无伤大碍(浑然不知面团底下包裹的是用来祭祀的婴儿),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们一边贪婪地吮吸血液,一边竞相分解婴儿的肢体……

这段文字写于公元1世纪,大约在英诺森教皇掌权之前一千年。而在英诺森教皇的统治期间,爆发了大规模的食人现象。其中还包括一个吃婴孩的丑闻,牵涉到教派中第一十字军的骑士们。据说北方俄罗斯的鞑靼人嗜食年轻女性鲜嫩多汁的乳房。1201年关于埃及饥荒的原始报道也确认了普遍的食人现象:“随处可见人们出卖自己或别人的小孩,既有烤的,也有煮的。”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对吃人行为处以二百先令[1]以下的处罚——相当于当时杀死一只别人的牛的罚金,可见吃人现象较为普及,要实行严厉的惩罚不切实际。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大帝很快就把这一标准提高,规定吃人必须被判处死刑。他所制定的法律有点让人费解:一是禁止吃人的行为,二是禁止吃人的信仰。历史学家们据此猜测第二条条款说明查理大帝禁止传播种种带有迷信的谣言。另一个同样符合逻辑的说法是:信奉基督教的查理大帝不是禁止吃人信仰本身,而是禁止有关吃人的教义,即与吃人行为有关的仪式和宗教典礼。

一些学者在作品中寓示:吃人的行为,至少说祭祀行为,成了祷告时说“阿门”一样常见的宗教活动。至少从这些学者的作品来看,查理大帝也许本该连祷告行为也一起禁止。公元5世纪,凯尔特教派的创始人之一曾经把一个僧侣活活埋在教堂的地基里,作为献给教堂的祭品。很多人相信,基督教的弥撒本身就是从古代那种涉及牺牲祭祀、分食初生婴儿的仪式演变而来的。

然而最讲究的宗教吃人行为出现在“新大陆”。当时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误把那个部落的名称叫成“食人癖”(Canib)而不是“加勒比”(Carib),那个部落的族人们无意中告诉我们cannibal(意思为“食人者”)那个词。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每年在他们的宗教大餐中要使二十五万人成为饕餮盛宴的牺牲品。下面这段文字出自1521年曾被关押在今日墨西哥城的西班牙俘虏贝纳尔•迪亚斯•德尔卡斯特罗之手,它极其生动地描写了墨西哥人的宗教盛宴:

接着又传来了凄惨的战鼓声,贝壳和牛角等制成的喇叭吹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我们的目光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看见那神圣的金字塔形状的建筑物,看见我们那些被俘获的西班牙战友们被强行带上台阶,准备作为祭祀的牺牲品。我们看着他们被带到演讲台前的小广场上,广场上摆放着阿兹特克人那些面目可憎的神像,阿兹特克人在我们的许多同伴头上插上羽毛,让他们手里拿着类似扇子一样的东西,强迫他们在战神和太阳神维奇罗波斯(Huichilobo)的塑像前面舞蹈。舞蹈完毕,阿兹特克人把他们背朝上放在狭窄的石板上准备用来祭祀,用石片制成的刀子锯开他们的胸膛,取出扑扑跳动的心脏,献给摆放在那里的神像,然后把尸体踢下台阶,等候在下面的印第安族刽子手们把他们的四肢砍掉,把脸皮剥去。经过处理的脸皮就像带毛的皮手套,因为上面还带着胡子。这些留待纵酒狂欢节时用。而人肉则是混在烤火鸡肉中一起吃掉。

阿兹特克人把那些牺牲者的心脏称为“宝贵的神鹰-仙人掌果”,用来祭祀太阳神和战神。凡夫俗子们则将就着吃残留的叫做“特拉喀道利”(Tlacataolli)的人肉,根据大约生活在1500年的来自西班牙莱昂王国的阿兹特克编年史家福雷•贝纳迪若(Fray Bernardino)的记述,“特拉喀道利”被视为“上天所赐,在宗教仪式中带着景仰之心来吃”。

在欧洲,最为贪婪的食人者恐怕要数那些生活在欧洲北部和西部的凯尔特人的德鲁伊特教派了。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历史学家斯特拉博(Strabo)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述:最为恐怖的是,德鲁伊特人“吞食同类和尝食药草”,“把吞食父辈的尸体视为荣耀”。罗马帝国历史上经常与凯尔特人交战,因此这些说法可能只是战争时蛊惑人心的宣传,但在考证确凿的欧洲食人区中,有三分之二是在凯尔特人/德鲁伊特人曾经生活的地区,例如诺曼底、英格兰和爱尔兰等。遗憾的是德鲁伊特人制作人肉的秘方失传了,但我们的确知道他们是把油抹在死去的头目(或是他们所敬畏的敌人)的头上以使肉质保持鲜美,就像如今人们制作脆皮油封鸭的方法一样。这可能是德鲁伊特教士所嚼食的“神秘肉类”的来源。他们盯着翻滚的波浪或是弥漫的烟雾,嘴中嚼食着这种“神秘肉类”,直到看见预言中的幻象。

在英诺森教皇的统治时期,这些古老的习俗到底持续到什么程度,现在已无法估计了。但是从亚瑟王与圣杯的故事中,教皇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凯尔特人或是德鲁伊特人相信人肉可以引起幻觉。亚瑟王的系列传奇故事当时流传甚广,亚瑟王甚至被看成一个宗教教派,故事原本讲述的是一个类似基督的人物亚瑟王和他的骑士们如何搜遍凯尔特人的生活区,为的是寻找一道称为“圣杯”的佳肴。人们普遍相信圣杯中装的实际上是耶稣基督的血肉。亚瑟王和他的伙伴们其实是一群积极寻找耶稣基督尸体的凯尔特教士,为的是在一个没有象征意义的、彻头彻尾的吃人盛宴上享用。

弥赛亚(基督教徒心目中的救世主耶稣)的尸体正被一群凯尔特教士和骑士所吞食,这种看法对罗马教皇的势力构成威胁,因为假如这是真的,这就意味着基督的尸体在英格兰,因此异教徒凯尔特教派比起罗马天主教派来,能够更加理直气壮地宣布自己是基督教的中心。天主教的编年史学家们一致认为,梵蒂冈明明“非常清楚”亚瑟教派的威胁,却克制着没有宣布其为异端邪说,担心这样做反而会为其提供神学上的合法性,而神学上的合法性正是亚瑟教派那时所缺乏的。天主教派持有这种担心是很有根据的:当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创立反对罗马教派的英国国教时,他就把关于圣杯的故事作为该教派的论据之一。

既然围绕着大弥撒的就餐仪式面临如此众多的威胁,英诺森教皇索性采用圣餐变体论使罗马天主教派复古求源,回归到古老的牺牲祭祀和暴力屠戮上来。这也使天主教的弥撒成为城里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参加罗马天主教派的人数不再减少,而是出现了回升。变体论深受欢迎。该教会进而创立了一个叫Corpus Christi的节日,其字面含义为“圣体的盛宴”。这一节日成了中世纪普及最广的节庆之一。一些教堂悬挂壁画,画面上体现的是耶稣基督被瓜分成一块一块的面饼,然后由教皇分给教徒们的情景。其实一个更合理的意象倒该体现出欧洲的财富是如何被教皇挥霍的。据估计,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帝国建国策略,英诺森的继承者们很快控制了三分之一的欧洲财富。

然而,英诺森教皇这一为人类文明最深层的禁忌祝福的做法,对本来就沉溺于病态想象中的社会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开始有农民讲述,当他们咬入圣餐的面饼时,面饼发出痛苦的尖叫声;有的面饼则血流不止,似乎是要在信徒的脸上留下永恒的血迹;当半信半疑的高级教士们把圣餐的薄饼从袋子里抽出时,发现手上沾了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根据那个时代的“X档案”记载,日耳曼传教士兼作家凯撒利乌斯(Caesarius)在他的《显灵记》(Miraculorum)中记载:有一户人家把圣餐薄饼存放在蜂窝里以确保蜂蜜更甜,可当他们回家时却看到几千只蜜蜂围着那块薄饼屈膝请求。当时罗马天主教把从教堂带走“圣体”定为死罪,“圣体”是弥撒中经过“圣祝”的面饼。英诺森教皇亲自禁止信仰基督教的女子给犹太家庭当育婴奶妈,因为“当这些育婴奶妈在大弥撒中接受了‘耶稣的血肉’后,雇主就会强迫她们在其后的三天内把(如今变得神圣的)奶水挤入厕所,然后才可重新哺育犹太婴儿”。

后来巴黎有个叫乔纳森的犹太人偷了一块圣餐饼,把它提供给一些信仰基督教的朋友当早餐,目的是想要证明那一切是多么可笑。根据法庭记录,那块面饼却怎么也切不开。经过一番徒劳无益的努力,乔纳森只好动用一个小斧头。那块薄饼奇迹般地分成三个部分,分别代表圣父、圣子和圣灵。其中一块被投入滚烫的热水中,竟然变成了一块煮熟的肉。锅里开始沸腾着血液。基督教徒们大惊失色,立刻把乔纳森送到当局,后来乔纳森被判处炮烙刑,此后的六百多年间巴黎人每年一度庆祝他的刑罚事件。还有一项类似的起诉是针对一个富有的比利时家庭的:显然这个计谋只是为了夺取他们的一部分财富,其结果是整个比利时的犹太人都被活活烧死。同样,人们直到19世纪末还在纪念这个大屠杀。这些屠杀事件后来一直时有发生,直到1510年有三十八个犹太人在柏林被活活烧死,而且此后的两百年间所有的犹太人都被驱除出柏林这座城市。

所有这些屠杀中最不可理喻的一个是由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德国贵族发起的,只是他的姓不同寻常,叫做“瑞德弗雷士”(Rindfleisch,意为“牛肉”)。1298年,当一些犹太人再次由于没有妥当处理基督教的圣餐薄饼而被指责之后,瑞德弗雷士纠集了一小撮醉醺醺的农民,要把这个“可憎的民族”从德国清除出去。整整六个月之久瑞德弗雷士和他的跟随者洗劫了乡村。他们又在主要大城市煽风点火,并把所有的犹太人扔入熊熊大火之中。有的基督教徒由于努力保护他们的希伯来邻居而受到蹂躏迫害,许多犹太人宁可亲手活活烧掉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让他们落入那些病态的暴徒的魔掌之中。据统计,瑞德弗雷士总共洗劫了一百四十六个城镇,屠杀了大约一万人,只是到气候变得恶劣时才停止他的杀戮行动。或者说该行动只是休止了一阵。大约一千年之后,与德国相邻的波兰卢布林市出现了一个灭绝营,据推测,该营的医生安特斯特姆法厄•SS.瑞德弗雷士就是那个瑞德弗雷士的后裔,他监视着犹太儿童,看着他们在波兰马达尼克(Maj danek)的纳粹灭绝营里窒息而死。

如今科学家们相信这些圣餐面饼流血的现象其实是由一种红色菌类造成的,这种菌类生长在发霉的面包上,能分泌出一种类似红色染料的液体,这种液体完全有可能被误解成血滴。有些面饼则是被教士们浸入血中,人为地创造奇迹,以吸引那些容易受骗的信徒们花钱来观看,以便贪婪的教士们从中渔利。不管这些离奇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总之教皇成功地操纵了人们对食人产生的强烈情感,使自己变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那神奇的“食人行为”使既是罪人,又是上帝选民的基督教徒团结在一起,它高明地把人类极具反差的两个社会属性最紧密地融合起来;同时使他们最有影响力的宗教仪式变成备受赞美、优雅残忍,同时又具有宽恕作用的仪式,这好比是把一根致命的钉子插入那些古老宗教的心脏。人类不必再躲在昏暗的矮树林里吞食神秘的肉类,因为上帝已经把他唯一爱子的肉体作为我们的盛宴——信徒们举着那金光闪闪的杯子,穿着那洁白的袍子,在香雾袅绕、仙乐飘飘的环境中饮酒吃肉;曾经严厉禁止的食物现在变得神圣崇高,这正是应验了早期的基督教徒在解释基督教《圣经》时所写的话:万物皆可食且美味。

 

狂笑不止的人

刚果有着十万平方英里的丛林,随处可见泥泞的道路和金刚石矿产。要想去一个地方,除了我乘坐的装载熏猴子的小船——通常要多花两三个星期——唯一的办法就是搭车子。那里并没有什么风光可看,可是要到达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费尽周折,一旦到了哪一个地方,就会因为精疲力竭,而根本无力思考自己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那里最受欢迎的旅游项目大概就是参观食人者。我第一次是在乌干达边境上碰到食人区景点的。当时我们的大卡车路过一个典型的刚果村庄,那里十来座歪歪斜斜的小屋零星地分布在泥泞的道路上,茅草屋顶,竹门,却看不见一个人影。没有其他村庄那种孩子们列队欢迎我们的景象。

我问挨着我坐在卡车上的人这是怎么了。

“都是因为那些食人者。”贾克斯平静地解释道。贾克斯是刚果人,十八岁上下,我刚刚下了那艘刚果驳船就遇到他了。“他们袭击过这里。因此村里的人们刚刚逃离了。”

我笑了。“哎,你不会相信还真有什么食人者存在吧?”我说。

贾克斯看起来有点生气了。“可这千真万确!在我的家乡基桑加尼,说不定你还能看到大笑不止的人!”

“大笑不止的人?”我问道。贾克斯解释说:“大笑不止的人得了一种病,因为他吃了别人的肉,被吃的人就把灵魂附在他的身体上。一开始是他们的声音在他的头脑中回荡,然后眼前出现幻象,跟那些看不见的灵魂对话。他情不自禁地微笑,最终大笑着死掉。”

当我记下贾克斯口述的故事,我只是把它作为又一则非洲神话故事,就像某些教派的信徒每晚入睡前用尖叫声吓走邪恶的精灵,或者吓走专门寄生在人们角膜上的昆虫。可我错了。大笑不止的人所得的病在术语中叫做“苦鲁病”(kuru)[1],尽管据文件记载那只是发生在巴布亚新几内亚食人者中的震颤病,俗称“克-雅二氏病”(Creutzfeldt-Jakob)。它们都是由习惯性的嗜食同类引起的:苦鲁病源于食用人类亲缘动物的生脑,而疯牛病最早是由于农场工人把其他牲口的肉、血、脑或内脏喂食给小牛而引起。在“大笑不止的人”、“给牛喂食同类器官”这些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利益而发明的例子中,都出现了变异蛋白质的转移现象,这种感染性变异蛋白质称为“朊病毒”,能够使脑组织出现空洞,将其变成海绵体一样的团状物。目前大约有三百万动物死于此类疾病,而死于此类疾病的人类数量则无法统计。

这个以贪婪为主题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告诉我们,漠视传统禁忌有时要付出多么高昂的代价。最令人惊奇的是,由食人引起的大笑不止的病和疯牛病有着共同的症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两种疾病的共同症状之一是四肢和口部四周发生痉挛。人类患者的症状则体现为无法控制的微笑,再发展成大笑不止。随之而来的是痴呆、瘫痪和死亡。这些症状酷似罕见的圣维特斯舞蹈病(St.Vitus’s dance)。这种疾病是以一个圣徒的名字来命名的,他曾经被迫在一床烧红的煤炭上跳舞,这种疾病使患者痛苦地痉挛性地“舞蹈”,据说这是14世纪风靡欧洲的奇异的歇斯底里式宗教舞蹈的来源。巴布亚新几内亚人相信魂灵控制了大笑不止的人,就像基督教徒们相信圣维特斯舞蹈病的患者是因为魔鬼附身。吞食人脑会传递苦鲁病,而圣维特斯舞蹈病的患者则是由于所吃的黑麦面包感染了麦角症菌,就是LSD药中的活性成分。难怪,感染LSD的早期症状与上述两种疾病的症状非常相似:先是不由自主的微笑和大笑,然后是产生幻觉和间歇性的痴呆。

从奥地利精神病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思想家蒙田,都曾对人类莫名其妙地害怕同类相食这一点发表评论。弗洛伊德曾经写道:“人们经常由于自相残杀而赢得喝彩,但是一想到吞食同类却会感到毛骨悚然,这着实令人费解。”由于吞食同类的症状与服用迷幻剂的症状类似,这开启了一条引人入胜的思路,也就是,我们对人肉的厌恶感可能由于历史上吞食人肉曾导致相关疾病,或是基于“人肉曾经作为某种神圣食物”这种认识,后来通过服用迷幻剂来到达神圣境界。人肉可能曾作为神圣的食物,这为解开历史上一些奇怪现象提供了新的解释途径。例如古希腊的祭祀牺牲品pharmakos[1]梵蒂冈描述的通过嚼食象征基督血肉的圣餐薄饼所产生的幻觉,那种“仿佛置身于别人大脑中”的幻觉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说生吃人脑会导致某种精神紊乱,而德鲁伊特教士嚼食“神秘肉类”后只是看见幻象,其原因可能与他们用油来腌制保存其首领大脑的习俗有关。德鲁伊特人所产生的精神状态是否与那些“克-雅二氏病”(Creutzfeldt-Jakob)患者所说的“空灵的感觉”类似?凯尔特历史学家T.G.鲍威尔(T.G.Powell)曾经写道:“如果认为凯尔特人收集人脑只是因为想要增加婚姻家族的声望而让他们摈弃这种特殊的保存人脑的习俗,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种保存方法很可能是从一个更古老的教派传承下来的,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人类健康地繁衍生息……”

如果人们吞食同类只是一种类似于吃屎的粗野或病态的行为,食人行为会衍生出那许多神秘寓意吗?不大可能。社会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维萨(Margaret Visser)在她那本畅销书《餐桌礼仪》(The Rituals of Dinner)中写道:“食人者对于他们所吃的对象、方式、时间和地点都有严格的讲究。”她把这种严格挑剔归因于餐桌礼仪。另一种可能是由于食人行为原先是一种宗教教派的活动。人类学家维斯顿•拉•巴瑞(Weston La Barre)在他的著作《脑髓:石器时代的性迷信》(Muelos:A Stone Age Superstition About Sexuality)中汇集了大量可观的证据,说明曾经有一种宗教,其核心是吞食取自人脑的使人迷醉的万能药,这种教派经过发展形成了世界上猎取人头的文化。他在书中写道:“古代人曾经相信人的生命力显然存在于头盖骨中,吞食别人的脑子就能得到这种力量。”而维斯顿•拉•巴瑞推测人们认为这种称为脑髓(muelos)的物质能够提供类似于精液的能够提高性能力或导致精神亢奋的力量。他指出那些仪式是与服用精神药剂紧密相连的。居住在新几内亚南部高地的卡斯卡米人说服用精神药剂后二人合一,融为一体,因为一种称为阿非克的(Afek)的神灵把他的血液/精液/骨髓注入神秘的植物中,他们服用后就能够产生幻觉。

欧洲的德鲁伊特人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落是最有名的食人宗派。他们都与世隔绝,因此更容易保留其他地方所没有传承的传统。早在半坡时期的藏传佛教人士也同样与世隔绝,据信,他们同样也在仪式上吞食自己喜爱的人的肉体,通过这种方式来继承他们的智慧。我本人就收藏了一个用藏人的头盖骨做成的碗,摆放在我面前的书桌上。就像在千百幅藏族宗教绘画中所看见的那样,头盖骨碗的内侧布满了神秘的雕刻。在藏族宗教绘画中,通常可以看见一个怒目圆睁、长着十只手的神,其中一只手拿着头盖骨碗,剩余的九只手中还有一只手拿着一把刀子。这些绘画作品中的头盖骨堆积起来,用一种灰色凝胶状物质粘住,这种物质被称为“仙露”(amrita),据说能使人长生不老,很可能就是精液。而那种物质酷似螺纹的外形设计却使它看起来酷似人脑的形状。如今有人把这些吞食人脑的意象形容为纯粹是比喻性的,在同一幅作品中,身材窈窕的女魔与众神交媾的场景同样也被看成是典型的暗喻。这些看法未免过于死板。因为它们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藏传佛教与谭崔瑜珈(Tantric Yoga)紧密相联,而谭崔瑜珈术以与宗教有关的性行为而闻名。如果性意象明显超过比喻的范围,那些有关人脑的意象难道不也是一样吗?人类学家曾经报道过,在西藏的宗教仪式上用头盖骨制成的碗里所盛的酷似人脑的物体,实际上是用面粉做成的,而藏族的蒙古族兄弟甘珠尔认定那种长生不老的仙露(amrita)就是人脑。

这些人都是“内部食人者”,他们为了赢得朋友的智慧而吃自己的朋友。“内部食人者”一般不吃人肉,他们喜欢把人肉烧成灰烬,或者只吃人脑。“外食人者”指的是那些吞食敌人以摄取其力量的人群,通常他们喜欢吃部位较好的人肉排骨。常识告诉我们,“内部食人者”食用朋友的大脑,其原因显然是:“大脑是储存思想和知识的中心”。

显而易见,这是句蒙人的话。我们都确信大脑是思维器官,通过食用人脑来获取智慧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早期的西藏人,还有新几内亚石器时代的部族是否这样看待人脑,就必须要打个问号了。现代科学之父亚里士多德,相信人脑的唯一功能就是冷却血液。在1960年发现苦鲁病(“大笑不止的疾病”)的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部落祖先们把人脑留给死者最亲近的女性亲人。有些科学家认为那是因为男人享用了味道最鲜美的部分然后再把剩余的部分留给女人。其实人脑很早就被视为最珍贵的佳肴。直到18世纪初,欧洲人还把所有用以食用的动物大脑献给主宾,由他来弄碎头盖骨,舀出里面的脑子,以赢得满座的喝彩(在那种场合使用刀叉被认为缺乏品位)。后来,由仆人们在头盖骨上锯开一个口子,再安上一个可以开启的盖子,主宾只要打开即可。直到近几年,在许多得克萨斯州的烧烤活动中仍然保留着食用牛脑这种被看做有男子气概的习俗。

我绝对没有暗示得克萨斯是隐藏尼安德特穴居人(Neanderthal)的窝点,尼安德特人在石器时代曾生活于欧洲,如今已经绝种。尽管如此,有些学者相信像这种吞食脑子的习俗在尼安德特穴居人(Neanderthal)中盛行了二十五万年,而且这种习俗直到凯尔特人的铜器时代才失传。另一些学者则把这种习俗追溯到公元前四十万年。当时,尼安德特穴居人和黑猩猩一样,根本不会想到人脑是思维的中枢。这并非因为黑猩猩没有认识到人脑这个珍品的价值。按照珍妮•古道尔的说法,只有一样食物,黑猩猩们决不分而食之,那就是他们近亲狒狒的大脑,它们总是把它留给群体中的雄性首领。假如有两只狒狒同时被杀死,两个脑子仍然都献给首领,让首领尽享吮吸脑汁的乐趣。人们认为黑猩猩喜欢脑子这种美餐并非因为脑子中贮藏着灵魂。他们只是喜欢那种美味,那种能够引起兴奋的味道。它是如此美味,几乎难以分清到底是好吃还是醉人了。人世间最受赞誉的美酒是葡萄酒。然而大多数人喝第一口酒时,心里都认为喝酒卑鄙可耻。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酒精有毒,人体本能地排斥它。没有体会酒精如何醉人,就无法体会酒究竟有多么“美味”。既然酒能提供美味,酒醉的欢乐也就被看成合情合理了。

黑猩猩对其近亲种类的生脑表现得如此欣喜若狂,这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到底是什么使它们发展到这种地步。是味觉?还是某种类似于那种被称为“猫薄荷”的使猫着迷的药草?同样,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食人者说要把死者的大脑留给最亲近的女性亲戚,因为这种大脑“特别珍贵”,这些话的含义模糊不清,后来西方的人类学家们给出解释。原来他们所说的“珍贵”一词,本意是指“某种神奇的力量”,来自萨满教的教士们(Shamans)的用语,用以解释他们如何从仙人球膏或其他迷幻剂中获得智慧。

这些智慧都是通过在幻想状态中沉思而获得的,然而鉴于不少国家的文化都把疯癫、灵感和神圣联系在一起,人们有理由认为:正是因为吞食人脑能够产生那些类似痴呆的症状,使人的头脑中产生幻象,才导致世袭的教士阶层去吞食同类。有相当数量的考古学家认为,吞食人脑或人头在不少文化中是宗教首领的特权。例如,阿兹特克人就是根据社会头衔来发放祭祀的牺牲品。根据当时的文献记述,心脏分给太阳神,人肉分给贵族。而人头则是分给教士的。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教士们如何处置那些人头,不过考古学家们曾经发现几百个一堆的头盖骨,他们相信那些头盖骨来自祭祀的牺牲品,所有头盖骨中的脑子都被掏空了。没有发现任何残留的人脑成分,这说明头盖骨中的人脑不是被扔掉的。

[责任编辑:贾丕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