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贾国银
继承公示
被继承人贾国银,身份证号码:410402*******01536于2020年02月15日死亡。生前购买宝丰建业森林半岛住宅小区33#1单元302住房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编号号:410420201604190009号。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贾国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分别为:
父亲 贾文成 身份证号码:无,已于1980年9月去世;
母亲 楚淑珍 身份证号码:无,已于2010年8月去世;
妻子 穆会莲 身份证号码:410421*******90069;
长女 贾培珂 身份证号码:410421*******90023;
长子 贾浩哲 身份证号码:410421*******30138;
现继承人贾培珂放弃继承,穆会莲、贾浩哲接受继承(穆会莲占75%、贾浩哲占25%)。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贾国银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4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